第1页共5页×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确保广阔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全体职工。三、管理机构⒈公司经理、各基层单位经理、队长、园长、科长是公司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⒉公司安监站负责落实和执行本管理规定,有关部门予以配合;⒊安监站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查,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⒋安全生产管理员就生产(经营)安全办理以下事项:按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程,并催促有关部门切实执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就其不合格要提出改进意见和进行处分,同时跟踪验证;⒊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安全培训和考核;⒌设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⒍主持工伤事故鉴定;⒎参预所有竣工项目的安全验收;⒏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贯,上级安全部门指示的传达和贯彻。⒋管理内容⒈培训新上岗员工在培训规程中,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⒉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操作证书的员工,劳资部门验明其有效性后,经考核合格后,第2页共5页方可上岗;⒉工作现场的安全⒈生产设备要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使用;各种设备运行,操作者应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操作,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上级报告;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整齐;消防通道不得占用、阻塞;消防器材禁止挪作他用;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⒋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一般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个岗位的安全规程;个人防护员工上班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生产现场不准穿裙子、高跟鞋、留长发;非生产员工或非当班生产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穿裙子、高跟鞋、留长发(应戴工作帽);⒊从事饮食工作的员工上岗,必须持XX市防疫部门健康证明,在职从事饮食工作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健康检查,不宜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禁止招用年龄不满周岁的青少年工作,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健康的工作,禁止儿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