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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应急救援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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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县 应急 救援 工作 意见
全县应急救援工作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县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灾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现在开始至2023年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根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区)、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效劳进一步标准,根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队伍的学习、培训、演练、管理制度,应急救援能力根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那么 (一)整合资源,分级负责。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那么,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队伍资源,合理划分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的建设任务,有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立足实际,针对常发的、影响较大的灾种,确定队伍建设,先急后缓,兼顾县、乡镇两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县乡两级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标准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乡镇(区)、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应急队伍建设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内容和标准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公安局牵头,以县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和民兵等力量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建立200人左右“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指令要求,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公共平安维护、消防等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平安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平安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我县实际,目前暂由县直有关部门牵头组建15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相关牵头单位内部力量组成,并依托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力量组建。 县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水务部门牵头组建,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等,组建20230人左右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主要负责水旱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县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人员平安转移和干旱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等,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藏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县气象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气象部门牵头组建,要依托人工增雨、防雹、防雷等气象灾害专业技术力量,并XX县区民政部门组织乡镇(区)综合信息效劳站信息员、民政信息员、气象灾害危险区域防御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40人左右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承担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组织群众转移和避险,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县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建,聘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领域局部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地质灾害危险点防灾责任人、乡镇(区)有关人员等,组建30人左右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趋势分析,指导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信息,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县林业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林业部门牵头,充分发挥林业系统站所企事业单位、民兵、基层干部群众等力量作用,组建40人左右的林业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重大林业生态破坏、林业平安生产突发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对。 县防震抗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由县地震部门牵头,聘请地震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力量,组建20230人左右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任务是开展地震监测会商,宣传应急避险知识,上报地震灾情等信息,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要建立与驻县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的协同机制,并加强区域性应急联动,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县平安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具体负责组建,人数20230人左右,主要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平安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要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要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要组织应急队伍积极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 县环境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环保部门牵头组建,要组织环境监察、监测机构专业力量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50人左右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救援。县环境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加强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等重点领域环境监控,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重点危险源及污染隐患调查,对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现场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污染物质的成分浓度及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事故应急处置的建议方案,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县水上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水务局牵头组建,依托现有的南、中、北3支溺水救援队伍,人数15人左右,主要负责水上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开展水上搜救、打捞等应急处置工作。县水上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进一步充实装备,不断加强日常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县电力抢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供电局牵头组建,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组建60人重要的电力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应急抢修等任务。加强专业应急装备、交通工具配备,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区域性联合应急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县通信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电信局、移动分公司和联通分公司、安广网络分公司依托专业力量组建,人数80人左右,主要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通信保障和通信设施损毁事故的应急抢修。要加强区域性应急通信合作,增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县特种设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质监局牵头组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人数15人左右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平时要积极开展或协助开展特种设备平安隐患排查;出现特种设备事故时,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县市政设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建设部门牵头,县市容管理配合组建,市政、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单位,要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40人左右的各类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应急抢险救援任务。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设备,提高应急抢修保障能力。 县道路抢通和运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公路局配合组建,组织国省干线公路XX县区道养护管理部门、路政部门、公路养护工程企业等,组建60人左右的道路抢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重要干道损毁的抢修和各类突发事件需队伍调运、群众疏散、物资调运时的运力保障。县交通局要充分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平安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依托重点客、货运输企业组建运输保障应急队伍,完善应急运输车辆储藏管理机制和征用补偿机制,提高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处置能力。 县卫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组建,人数80人左右的县卫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平安事故的应对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县卫生局要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县重大动植物疫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县农委、公安、林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配合组建,人数60人左右的县重大动植物疫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动物疫情和生物灾害的应对,具体承担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县畜牧水产局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藏,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以上每支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充,并由组建单位配备各种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各乡镇(区)可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需要,参照县级专业队建设模式,整合、组建相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应急志愿者救援队伍。由团县委牵头组建,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作用,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消防平安、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领域为重点,在社区、企业、学校组建不少于20230人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各乡镇(区)、县直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开展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或组织。要采取有效方式,积极鼓励应急志愿者队伍投身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4、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牵头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平安以及综合管理等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组,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提出对策建议。 (二)乡镇(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1、乡镇(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区)要整合镇村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各类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组建1支人数不少于30人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各类火灾、生产平安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乡镇(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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