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在哪里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开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那么、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那么等8章,63条,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我国公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何突破?它将对今后我国义2务教育的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请他深入解析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那么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缺乏。温3家宝总理在2023年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23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23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23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那么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那么,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阔适龄儿童、少年。4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开展的制度与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开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开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开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开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那么。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5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根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