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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推进
建筑业
加快
发展
实施
意见
推进建筑业加快开展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开展的意见(川府发(xx)30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开展的意见(广府发(xx)28号)精神,为提升我县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开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xx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建筑业开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健全鼓励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提高开展质量,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强产业优势,做大建筑业经济规模。
(二)目标任务。2023年底,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实现2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7%左右。力争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到达1家以上,三级企业到达3家以上;建筑从业人员到达3000人以上。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验检测等单位实行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拓宽效劳领域。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土地、房产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下,免征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涉及的土地、房产、车辆等过户费和工商登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1.鼓励兴办建筑企业。凡在我县注册新成立的建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的,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201x万元以上,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2023万元奖励。
2.鼓励县外建筑企业到xx注册。对转入我县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给予20230万元的奖励;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8000万元的,给予40万元的奖励;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4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201x万元的,给予2023万元的奖励。
3.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对在xx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由三级升至二级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创新工程工程管理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工程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代建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4.扶持企业参与本县境内工程建设。对于县内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工程,按照xx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工程比选方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第三十四条,即: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工程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县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5.减轻本地企业负担,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对于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信誉好的本地企业,可由业主单位代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加快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加快建筑业科技创新。建筑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工程可享受同工业企业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支持人才队伍建设。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以上天府杯金银奖的工程负责人,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鼓励支持我县企业刚性引进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和全国注册岩土、电气、暖通、给排水工程师。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局部准予税前扣除;超过局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并保证教育经费5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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