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危险
化学品
安全监管
重点
工作
推进
座谈会
致辞
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重点工作推进座谈会讲话
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重点工作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省局召开这次全省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重点工作推进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平安生产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危化平安监管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部署下半年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全省各项平安生产工作部署,针对各地实际,通过落实总局13号公告,严把建设工程平安距离审查关口;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强化企业现场平安管理;通过狠抓“二重点一重大〞企业平安设施完善,不断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平安水平。截止目前,全省危化领域共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起,造成2人员死亡,同比少发生事故2起,少死亡2人,事故控制指标在目标进度以内,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态势总体保持平稳。但目前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是企业平安事故多发易发的阶段,各级安监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强化监管,勇于担当,扎扎实实抓好下半年几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总局46号文件规定,以最严格的措施加强企业平安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了多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5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专门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并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xx号)。省局迅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化工与危化品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xxx),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各地迅速行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装置负责人和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等四种人员共2022多人次进行相关法规文件专题宣贯,增强了企业四种人员依法管理的意识,下一步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切实加强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
一是不断强化企业四种人员平安生产法规文件专题培训。抓好危化领域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和平安素质十分重要,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装置负责人、专职平安管理人员是企业搞好平安生产的重中之重。除上半年集中宣贯的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平安管理的指导意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平安十条规定、xx省化工企业平安生产五十条禁令等重要平安生产管理标准性文件之外,危化监管领域还会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法规、标准标准和文件,这是严格企业平安监督管理的根本依据。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这四种人开展有关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的宣贯培训并组织专题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限期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要取消其与平安生产有关的任职资格。对上级下发的一些典型事故通报,也要及时转发至企业;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只要条件允许,应及时组织进行现场警示教育,事故现场的直接震撼和血的教训,是最有力也是最好的平安警示教育。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各地要改变以往对企业一般性检查多、对企业触动不大的方式,强化有重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现场的检查,要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有效性。尤其是对易发生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屡次查出问题未按要求整改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平安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执法措施。但凡违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平安十条规定、xx省化工企业平安生产五十条禁令等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分。
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对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处分。要认真落实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对事故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平安许可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平安许可证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发生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人员死亡事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平安许可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及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事故的,要依法撤消其平安许可证。7月19日,xx市xx县xx工业园的xx生物能源科技发生一起在违规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省局已发函至xx县安监局,按照国家总局有关规定,委托暂扣其平安生产许可证半年,责令停产整顿。今后凡违法违规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上限,从重从严进行处分。
二、坚决贯彻执行总局13号公告,从源头上把好事故预防关口。
为妥善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明确的问题,国家安监总局今年5月公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监总局公告第13号)。省局根据公告内容,选择省内各类企业样本,进行了模拟测算,并于6月底专门组织平安评价机构召开了专题宣贯会议,学习宣贯公告内容,演示外部平安防护距离计算方法,下一步还要组织对设计单位进行宣贯。
一是充分认清公告对预防事故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开展,XX县区、居民区与局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平安防护距离缺乏带来的平安风险有不断加剧趋势。目前我们执行的主要有防火间距和卫生防护距离,在预防重特大事故时有一定的局限性。国家安监总局13号公告从加强风险防范的角度解决了危险源与防护目标间的外部平安防护距离,确保防护目标增加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用于危险化学品新建企业选址、高风险企业搬迁和化工园区规划布局时,更为科学、合理,是各级安监部门进行平安审查的重要和可靠依据。
二是在工程审查必须严格执行13号公告。各级安监部门和省安科中心在新、改、扩建化工工程及企业搬迁的平安审查过程中,要按照13号公告,对企业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平安防护距离进行认真审查,发现评价机构所做评价报告未按照13号公告计算外部平安防护距离或计算不准确的,不得通过平安条件审查,切实把住企业选址审查关口。在13号公揭发布前,已经通过平安条件审查正在申报设计专篇审查但仍未计算外部平安防护距离的,由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对外部平安防护距离重新计算,计算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修改设计方案,通过企业平面布置设计调整到达要求;现有企业不符合要求的要结合设计诊断工作,逐步安排进行整改。
这里说明一下,根据国家总局公告解读,化工企业在新改扩建及搬迁工程选址时,除执行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率先满足13号公告对外部平安防护距离的要求,也就是说执行13号公告,并不排斥执行其他强制性标准,而是二者均要满足其要求。
三是加强对平安评价、设计机构出具报告真实性、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的严格监管。平安评价、设计机构作为执行总局13号公告的重要一方,必须在评价和设计过程中不打折扣地严格贯彻执行。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和预评价报告、验收评价报告、现状评价报告中,平安评价和设计机构要严格按照公告规定计算企业外部平安防护距离,已经编制平安评价报告但尚未作为企业申请材料向审查机关提交的,要按照相关要求修改和完善。因平安防护距离计算不准确造成企业平安生产事故影响扩大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平安评价和设计机构的责任。
最近,省局在企业延期换证审查中发现一起设计单位存在降低重大危险源等级的情况,给平安监管留下隐患。各级安监部门在日常许可审查工作中,对“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及周边存在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八类区域的企业,要认真组织进行现场审查,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进行对照检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如存在成心隐瞒、擅自降低等级的情况,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责任。
三、认真组织重点县平安生产攻坚,不断提升化工园区平安生产水平。
根据全国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和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现状,国务院安委办确定了60个县(市、区,以下简称重点县)为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重点县,其中包括我省XX市XX县区,并印发了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平安生产攻坚工作方案,4月份专门召开了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平安生产攻坚工作座谈会。根据国家总局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省安委办已确定全省第一批2023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文件已发给各设区市和有关县人民政府。
一是要正确理解确定重点县平安生产攻坚的意义。国家总局和省局确定的第一批危化品重点县,都是危化企业较为密集的地区,近2023年来我省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6起,其中5起发生在重点县。抓好重点县的平安攻坚工作,就是对症下药抓住全省危化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也是提升化工与危化领域平安生产水平的重要抓手,更是有效遏制危化品事故的有力举措。我们就是要通过重点县攻坚,引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危化领域平安生产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协调攻关破解平安监管难题,从而实现从源头加强危化品管理,强化化工园区规划建设,提升危化品平安监管能力,建立危化品平安长效机制的目标。
二是细化各自攻坚实施方案。根据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全省重点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平安生产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化工园区建立并运行平安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各重点县要根据本地区企业实际,结合我省攻坚总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攻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各重点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成立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组成的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订本地区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要统筹协调平安监管、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开展改革和化工行业主管部门等,具体分解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分期分阶段制定具体攻坚工作目标,拟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时间进度安排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推动攻坚方案的如期落实。
三是加强对攻坚工作的协调指导。各重点县的攻坚实施方案,地方政府是实施主体,县级安监部门从事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全力争取地方政府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确保攻坚实施方案的顺利开展。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切实加强督导,一方面充分利用安委办这一工作平台,积极协调重点县当地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攻坚工作充分支持,并将攻坚工作作为平安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加强业务联系指导,强化对重点县、重点企业和各项攻坚措施落实情况的指导、督查工作,定期调度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攻坚工作遇到的问题,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推进情况不定期开展攻坚督查工作。
四、做好省直管县危化有关平安许可衔接工作,确保平安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我省明确自7月1日起,在共青城市、XX县区、XX县区、鄱阳县、XX县区、XX县区等6个县(市)启动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安监局已方案将原由市级安监部门的多项行政审批、许可权限下放至试点县(市),危化方面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使用许可,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许可,投资额在4000万以下的由设区市安监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审批(平安条件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试生产备案。与原来相比,直管县安监部门工作量增加,压力增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明确三点:
一是要依法依规做好许可衔接工作。设区市、直管县(市)安监部门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省局文件要求,出台相关规定,标准本次许可权限调整的实施的内容、条件、标准、程序、流程和时限等。直管县负责危化监管业务的同志,对下放工程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有关产业政策和国家、省相关实施文件要尽快熟悉。同时做好与设区市一级的衔接工作,使整个许可下放做到“无缝对接〞,既不影响许可工作的延续开展,也不给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增加麻烦。
二是加强专业业务学习。现在直管县(市)安监部门审批事项比以前多,承担的责任也相应增大。尤其是化工与危化品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