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平安整顿实施方案为进步整顿我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更好地效劳于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运输效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以下简称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23)1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豫交()2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道路运输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9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按照省交通厅和市交通局“交通工作管理年〞工作目标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交通部提出的做好“三个效劳〞的工作理念,清理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标准经营行为,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效劳水平、平安形势明显改观,运输质量明显提高,保障从业人员、合法经营业户和广阔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推动我区道路运输业实现又快又好开展。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区道路运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道路运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统一领导指挥本次清理整顿工作。三、职责分工道路运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交通部门牵头,交通、公安、广电、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清理整顿工作小组,依法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交通局。负责摸清辖区内所有运输企业的根本情况,对照条例和规定对其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进行重新审核,清理超范围经营行为;对违规车辆和驾驶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好道路运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协调和效劳工作,根据清理整顿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安局。负责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干扰、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广电中心。负责本次道路运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工作。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机动车维修企业占道经营,对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作业、随意排放污水等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四、整顿重点(一)客、货运输市场方面1、清理整顿旅客运输经营资格。摸清我区所有客运企业的根本情况,主要包括客运企业的客运班线经营类别、车辆数、车辆档次、座位数、经营线路的情况。对照条例和规定,对客运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进行重新审核。清理超范围经营行为,对达不到班线经营类别标准的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