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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代
大会
实施细则
代表大会实施细那么
XX县区挖色镇中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我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改革、建设开展,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局部,是在校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根本制度和组织形式;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
教代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坚持党的根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校的开展战略目标而努力
第二章
教代会职权
第四条
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审议校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有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事务公开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学校开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聘任、奖惩、重大福利、收益分配,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推优评先、分配改革方案的原那么和方法。
(三)讨论决定学校管理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提出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在校党总支领导下,分配主管部门和学校总体安排,参与民主评议中层领导干部以上管理人员。
(五)向上级工会推荐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
第三章
教代会代表
第五条
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教代会代表一般各完小文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的各方面人员,又要表达以教学为主。因此,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一般在60%左右,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40%。
第七条
教代会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合一。
第八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可按以下情况对教职工代表资格进行调整:
(一)教代会代表在任期期间调离本校,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校内调动一般应予以保存其代表资格。
(二)教代会代表离、退休后,其代表资格即行停止;
(三)教代会代表被开除公职和留用观察,其代表资格自其开除和留用观察之日起即行停止。
(四)教代会代表因各种原因1年以上不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存。
(五)教代会代表失去群众信任的,有原选举单位向校工会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申请并经同意后,由原选举单位进行重新选举。
(六)教代会代表出现上述情况的,由原选举单位报学校工会备案。第九条
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提案;
(三)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询问;
(四)参加检查和催促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五)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述和控告。
第十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
(二)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努力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四)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开会期间,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教职工和学生作为列席代表或邀请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
组织制度第十二条
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三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那么是民主集中制,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
(一)主席团成员的产生
1、每次换届前,由主席团根据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下届主席团人数、构成比例、建议人数,报校党总支审查。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教师及其他代表,高级职称教师应占一定比例。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教代会的正式代表。
2、主席团组成人员推荐名单需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3、根据需要可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假设干人。秘书长有工会负责人担任。
(二)主席团的职责
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
2、组织、主持会议;
3、听取和讨论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订;4起草大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5、处理大会期间的其他重要事情。
第十四条教代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讨论和通过学校改革和开展的有关重大事项;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必须有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代表行使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时,要行使票决制。
第十五条每次教代会的议题,要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广阔教职工的要求,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六条教代会做出的决定,学校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提交的提案要得到及时办理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
教代会一般由一所或几所学校为单位建立代表团,有本团代表选举产生正、副团长。
第十八条教代会设立民主管理及提案工作委员会、教职工福利监督、委员会、宣传教育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必须经教代会表决通过。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完成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大会闭幕期间,如有需要协商、讨论决定,并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经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经校党总支研究同意,可临时召开大会或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在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校工会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做好教代会召开的筹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工作组、会务组、秘书组等与大会召开有关的工作组织;
(二)会议闭幕期间,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和决定的落实;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主持召开代表团长、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那么从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那么由中心校工会负责解释。
XX县区挖色镇中心学校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
二〇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