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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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平安生产会议讲话
煤矿平安生产是国家平安生产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办公室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平安生产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煤矿平安生产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省政府于10月11日下午在省政府小礼堂召开了17个产煤市州政府领导,安监,监察,劳动社保,工会,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近200人参加的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泓贵主持,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刘佑林厅长,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省总工会罗林书常务副主席,省劳动社保厅张列加副厅长就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和抓好全省煤矿平安生产工作从各自的职能方面发了言,省煤炭产业集团肖天任董事长就广安龙滩矿井发生〞10.4〞特大透水事故抢险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了检讨.乐山市政府,邻水县政府就抓煤矿平安生产工作做了经验介绍.杨志文副省长与市州政府签定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上会议后,市政府极为重视,要求立即贯彻实施,决定召开今天会议.省上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已在市上各部门发言材料中,杨省长讲话重点,李秘书长还要专题讲,我就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讲话要点及我市如何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作个发言.
一,〞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平安生产在狠抓瓦斯治理工作的同时,对非法和不具备平安生产的煤矿实行了〞五整顿,四关闭〞.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一些煤矿该关不关,该停不停,或者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假整顿真生产,假关闭真开采,导致事故频繁发生.7,8两个月,全国煤矿事故死亡1062人,同比上升9.7%.两个月煤矿共发生67起重特大事故,其中39起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约占60%.由于停产整顿和关闭工作不落实,以及各地政府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的小煤矿,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不少已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平安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从今年5月lO日开始,全国人大会通过对全国平安生产特别是煤矿平安生产执法大检查,发现平安生产问题相当突出,主要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居高不下;小煤矿成为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平安生产根底薄弱;执法不力.在深刻分析影响煤矿平安的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根底上,全国人大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国务院针对全国人大会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些煤矿无视平安,管理混乱,受煤炭市场高需求的刺激,一些非法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非法开采;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存在着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手段和后续措施,没能有效制止非法开采和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接受贿赂,参与办矿,包庇袒护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有的显得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缺乏以震慑违法犯罪等问题,审时度势,及时采取措施.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温家宝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短短半个月里,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了两个关于煤矿平安的重要文件,充分表达了党和政府对煤矿平安问题的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平安状况的决心,表达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是针对煤矿平安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反映了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规律,对保障煤矿平安生产和煤矿职工的生命平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煤矿平安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2023年的12.22下降到目前的6.4左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平安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我市煤矿只有七矿七井,规模小,年产量缺乏30万吨,平安生产根底条件差,煤矿事故居高不下,今年已发生煤矿事故2件,死亡3人,伤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深化煤矿平安整治,强化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市煤矿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两个文件〞的重要内容和特点
国务院〞两个文件〞总结了煤矿平安生产工作实践经验和一系列事故教训,说明了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整顿关闭工作上的责任,解决了整顿关闭工作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建立了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一系列制度.
一是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责任体系.本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对各方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明确煤矿企业是预防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事故负主要责任.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预防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明确了煤矿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职责.特别强调的是,对每一项预防事故的工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都严密规定了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的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明确了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第一,排除隐患.凡存在危及煤矿平安的15种隐患和行为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第二,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而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改的,地方政府平安监管部门或煤矿平安监察机构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提出停产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整顿结束后要在煤矿提出申请60天内验收完毕.在明确停产整顿对象的同时,规定所有不合格煤矿只能给予一次整顿时机,整顿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第三,矿井关闭.凡属无证非法开呆的矿井,已经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平安生产标准的矿井,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矿井,必须关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平安生产隐患而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应予关闭;对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和停产整顿逾期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地方政府在接到煤矿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文件7天之内做出决定,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关闭煤矿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应做到:撤消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撤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同时特别规定还对〞非法煤矿〞做出了确切的定义,没有依法取得各种必需的证照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都为非法煤矿,都属关闭取缔的对象.
三是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特别规定针对有的企业违背平安生产规律冒险开采,有的企业丢掉了一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和工作方法,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办煤矿,谋取私利,对煤矿平安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甚至包庇纵容,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等问题,规定了对通过重大隐患实行客观,公正,科学的专家论证,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止重大平安生产隐患的煤矿实施关闭;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平安培训;煤矿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下井;依法查处腐败行为,严禁公务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加强对煤矿平安生产的监督,维护全社会和广阔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监督权等六项制度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对关闭取缔的矿井,停产整顿后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矿井进行公告,加大社会舆论对平安生产的监督;对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明停暗开,非法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 ,举报信箱,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和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煤矿等.
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表达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两个文件立足于煤矿事故的防范,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出的各项规定,包括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惩罚,都表达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煤矿平安生产.
二是表达了责权一致的原那么.在赋予煤矿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权的同时,也明确了必须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分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对相关要求和规定一定要认真掌握,严肃对待,自省,自警,自勉,既要依法监督和查处别人,也要防止触犯煤矿平安生产各项政纪法规.
三是表达了〞依法治安〞方略和执法从严的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维护广阔矿工生命平安,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的坚决意志,表达了治理煤矿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须用重典的法治思想.如对违法违规煤矿的罚款上限升到200万元,对个人的罚款上限升到l5万元,大大加大了经济处分的力度.
四是表达出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要求和规定,都针对当前煤矿平安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吸纳了各地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把预防煤矿事故的各个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对每个环节上的违规行为作出的处分规定,有量化标准,易于操作.如停产整顿煤矿擅自生产的,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要在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5倍的罚款.
三,〞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文件.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具体明确了清理纠正的范围,方法和要求,对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对逾期不主动申报,并经查实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者,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法从严惩罚.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进行了传达贯彻,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资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煤矿平安监管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开展了登记核实工作.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9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平安监管总局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国监明电[2023]1 3号),要求上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组织督查组对下级清理纠正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将于l0月15日结束,各省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于10月20日前将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围绕贯彻〞两个文件〞,出台了隐患认定,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平安培训,举报奖励五个方面的配套方法,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到每个可操作的环节上.一是出台煤矿重大平安生产隐患认定标准,详细阐释了特别规定列举的15条隐患.二是出台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方法,对隐患排查,停产整顿的程序,内容,停产整顿期间的平安技术保障措施,整顿验收方法,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对关闭矿井对象,工作程序,关闭的标准和检查验收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出台煤矿平安培训监督检查方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物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其中矿长必须参加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矿长资格证颁发的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矿长资格证;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平安检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平安工作经验的职工带着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四是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举报煤矿重大平安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方法(试行),对举报 和电子信箱的设置,举报案件的核查以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