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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养老
教育学院
发展党员
工作
责任
追究
制度
养老教育学院开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开展党员工作中,因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新开展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社会反映比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
养老教育学院开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在开展党员工作中,因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新开展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社会反映比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基层党支部在开展党员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支部书记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取消开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党章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2、不经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开展对象的;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4、未能对开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开展工作带来被动的;5、不经过开展公示的;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7、填写开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8、入伍、入学、外出务工以及支部撤并前,突击吸收开展党员的;9、在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成心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2023、违反党员开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基层党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对开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未制定年度开展党员方案,或开展方案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的;2、开展党员未按方案的,或增补方案未经组织部同意就开展的;3、违反培训考试制和政治审查制的有关规定的;4、未进行预审考察或预审考察走过场的;5、对党员开展公示过程中群众的举报查处不力,造成开展工作被动的;6、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未召开党委会的;7、以权谋私,干预下属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的;8、伪造材料,制造假党员的;9、重点预审对象未及时与组织员办公室通气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追究,主要采取取消党建工作先进参评资格和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结果降低一个档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
五、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区别处理。情节较轻的,对分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整工作岗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理。
篇2:养老教育学院开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
养老教育学院开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
一、为保证开展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各党支部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阶段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二、民主测评大会由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吸收预备党员两个阶段的民主测评工作可结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进行。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下的,原那么上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民主测评;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上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邀请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不得少于参会党员的二分之一。参加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各基层党支部在测评开始前,要介绍测评对象的根本情况,并由测评对象作思想汇报。
四、测评对象获得优秀票和合格票总数达80%以上的,民主测评过关;60%80%的,由支委会研究处理;40%60%的,予以延期处理;40%以下的,予以取消资格处理。
五、民主测评表和测评结果应及时封存,由各基层党支部存档备查。会议决议及测评情况汇总表统一放入本人入党材料内。
篇3:养老教育学院开展党员工作审查制度
养老教育学院开展党员工作审查制度
一、审查对象。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拟开展对象,在基层党委审批之前必须报总支审查。
二、审查的内容。包括拟开展对象根本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入党前集中培训情况、党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公示情况等。重点审查五个方面的内容:拟开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程序是否标准准确、材料是否客观齐全、是否列入年初开展方案、是否符合开展党员工作的根本方针和工作重点。需审查的具体材料有:拟开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党支部综合材料、有关问题的证明材料、函调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支部推荐意见、党总支部审查意见(未设党总支的除外)、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意见等。
三、审查权限。本院拟开展对象由组织部负责审查。
四、组织部在收到基层党委报送的拟开展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一般要自收到之日起一周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下达书面通知。
五、审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经审查符合党员条件,但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或程序不标准的,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补报或重新办理;对于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基层党组织不予审批;有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的,应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六、组织部审查的目的是核查把关,并不取代基层党委的考察审核和审批。基层党委在上报之前必须充分履行职责,严肃认真地做好考察审核工作。在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基层党委应及时进行研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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