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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规范办学行为方案
2023
规范
办学
行为
方案
标准办学行为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六条禁令、标准办学行为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XX市标准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落实XX县区标准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标准全镇小学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XX县区标准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强学校管理,端正办学思想,标准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小学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健康开展规律的不标准做法,全面标准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那么,在充分认识当前标准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底上,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标准办学行为的假设干意见、XX市标准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区标准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治理不标准的办学行为,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深化根底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重点
1、严格标准招生行为
(1)严格执行教育体育局关于小学一年级招生管理的规定。(2)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招收“挂读生〞和“复读生〞。
(3)严格标准编班行为,实行阳光分班。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2、严格标准教学行为
(4)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校历,按课程方案要求开足开齐开好课程,不得挤占挪用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课时。
(5)严格按自治区有关规定,科学安排师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休息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时间。
(6)严格按要求控制作业量。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作业。
(7)严禁学校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行为。
(8)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
(9)严禁学校违规购置使用教辅材料行为。
3、严格标准评价行为
(10)严格标准考试科目和次数,考试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小学阶段除语文、数学外,其他年级不得组织考试,每学期只进行一次学科考试,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
(11)严禁学校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分班、排名、排座次。
4、严格标准收费行为
(12)严格执行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效劳性收费、代收费的收费工程和收费标准,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杜绝违规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严格标准从教行为
(13)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
(14)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或要求家长办私事等。
(15)严禁以排座位、安排班干部等名义搞人情交易。(16)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17)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效劳获取回扣等。
三、实施步骤
2023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
(一)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2023年8月4日-9月10日)
1.组织总校和学校迅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把教育部六条禁令和自治区、XX市关于标准办学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传到达每一位干部、教师,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引导教育内部管理干部、小学校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广泛开展舆论宣传,通过校讯通、板报、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加大对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支持并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标准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举措,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社会舆论气氛。
3.总校和各小学要研究制定本学校标准办学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方案报总校教导处。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15日)
1.组织各学校,对照教育部六条禁令和自治区、XX市XX县区关于标准办学行为等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2.制定具体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各小学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自治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治理重点,结合实际,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
3、各小学务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发报至程贵锋邮箱。
(三)专项督导检查,处理问题(2023年10月15日-2023年5月31日)
总校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标准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小组,对各校开展标准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专项督查小组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师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随机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深入到各学校进行随机督导检查。对普遍存在的重点问题,督查小组要帮助学校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学校,督查小组要对其
催促其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存在的问题不进行纠正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经验,稳固成果(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31日)
1.对专项行动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宣传各校成功经验与做法。
2.积极推动标准办学行为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稳固成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总校和各校要把标准办学行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切实做好标准办学行为的集中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大全镇标准办学行为工作力度,总校成立了标准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各小学要分别成立标准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标准办学行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标准办学行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
2、落实具体措施,标准办学行
总校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严肃处理违规办学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各校要建立完善的招生、收费、考试、教师管理等工作制度,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把标准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0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
小城子镇总校标准办学行为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李芳(总校校长)
副组长:于春雨(总校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张彩程(总校副校长)
焦秀清(总校副校长)
纪瑞峰(总校副校长、宁中小学校长)成员:程贵锋(总校教导主任)
宁志文(总校民族辅导员)
黄国峰(总校办公室主任)
张庆玉(总校副教导主任)
石海富(总校副教导主任)
梁振清(总校总务主任)
李显荣(总校后勤主任)
魏学峰(总校会计)
张明军(总校出纳)
张庆瑜(总校关工委主任)
陈显林(台子小学校长)
刘海军(王营子小学校长)
侯素青(宁南教学点点长)
明军(宁北教学点点长)
陈宝龙(柳树教学点点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彩程(兼)
第二篇:标准办学行为方案马陵山镇小周小学
标准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标准我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校根底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深化素质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标准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以坚持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标准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标准教育教学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标准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开全课程,标准学校课程管理。
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标准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充分认识标准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标准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标准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内在要求。当前从总体上看,根底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尤其是办学行为不够标准,违规补课多、考试多、作业多、学生睡眠少等现象比较突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严重制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开展,影响广阔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充分认识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和紧迫感。
(二)着力解决当前标准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突出问题
(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各校作息时间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小学一
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每天的书面作业控制在一个小时。保证小学生睡眠在10个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小学组织任何形式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补差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各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小学要标准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原那么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不超过一次,科目不超过三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以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那么,不得违规招生、跨学范区招生。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学校,所有学校必须实行平行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更不得以举办此类班级为名进行招生和收费。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小学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