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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契税
耕地
占用
征收
管理知识
20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知识20题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知识
1、什么是契税。答。契税是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具体有哪些行为。答。(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3、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是否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答: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4、有哪些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答:(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征收契税时怎样确定计税依据(价格)。
答。(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6、我省契税税率是多少。答。目前,我国采用3%-5%的比例税率征收契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各自的适用税率,XX省采用4%的税率征收。
7、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情形有哪些。
答。(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置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置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工程。
8、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如何确定。答。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9、对契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有何规定。答。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2023、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前是否要交契税。答: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即先契后证。
11、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答。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的税。
12、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答。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13、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时候怎样确定计税依据。
答: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税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税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我县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为:每平方米为21.5-23.5元。
14、对占用根本农田的耕地占用税有何规定。
答。占用根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有关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根底上提高50%。所称根本农田,是指依据根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根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15、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哪些。
答。(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16、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哪些。
答。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17、针对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减征的情形有哪些。
答。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遥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18、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涉及到减征、免征情形的如何处理。答: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19、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的缴纳期限有什么规定。
答。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20、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哪些规定。答: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效劳的生产设施占用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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