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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农委
隐患
排查
指导
方案
农委隐患排查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开展平安开展促进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23)40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委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县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蒙安(2023)1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平安开展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那么,以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催促企业全面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平安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平安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委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把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根底,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培训为保障。通过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平安监管向主动开展平安管理转变,由政府行政执法排查隐患为主动向企业日常管理排查隐患为主转变,由治标的隐患排查向治本的隐患排查转变,逐步建立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重点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委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主要是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根底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事故隐患,以及平安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伤保险、平安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平安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平安根底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202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平安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11、厂内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平安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归属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建立责任明确、职责清晰的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委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定期组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实施监控治理。
五、工作步骤
结合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吸取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注重横向联系和点面结合,先试点,再推广、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建设试点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2023年12月底)
1、摸清底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完成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根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单位名录库和根底数据库。根据企业规模、平安生产根底条件、平安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对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根底上,依据不同的企业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监督检查频次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平安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排查标准。各有关单位要把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推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为根底,以平安生产根底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制定细化所有行业、企业的平安隐患排查标准,使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使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统筹安排,确定试点范围。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蒙安(2023)1号)要求,我委确定农机、渔业两个行业领域为试点单位;粮食收储和经营总公司均不少于2家试点企业,其他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二)推广普及阶段(第二阶段:2023年1-12月)
1、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委范围内全面推进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已建立的根本单位名录库和根底数据库,建立平安隐患动态监管机制。
2、推进重点监管企业的平安隐患自查自报工作。依托“金安工程等平安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平安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平安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制度,企业要定期向所在乡镇政府或负有平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委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方法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稳固提高阶段(第三阶段“2023年1-12月)
1、实现平安隐患从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到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管理,构建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按类分级、依级监管〞长效机制。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管理方法。在全委建立先进性适用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委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落实平安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各单位都要严格履行归属监管之责,实施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农委将把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等过程管理的内容纳入年度平安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
(三)创立典型示范,发挥典范作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现、培养和树立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企业和先进事例,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标准规程、方式方法、程序内容等方面形成可学、好学和管用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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