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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集体
改制
工作
讲话
集体林权改制工作发言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州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完善林权统计调度报表,进一步加强主体改革的整改扫尾工作,全面推进配套改革。经州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此次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安排暨林权统计报表培训会。刚刚,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林改办主任李海曙同志将省厅陈厅长在怒江调研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全州林改工作作了具体要求。现在我将根据全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情况及如何开展好扫尾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分析,客观认识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
我州自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已历时3年多,在此期间,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省林业厅及广阔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在省级检查验收过程中,各项指标根本到达省级要求,得到了省林改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但是,随着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的召开,几项新指标的出台,我州林改工作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自去年11月起,全州再次启动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又一次掀起了林改高潮。
根据今年年初省州林改督查组对全州四县的督查,目前全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还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均山到户率较低,二是林权纠纷调处难度大,三是工作进度较慢,四是林改经费缺口较大,五是档案管理不够标准,六是配套改革进展较为缓慢。截止目前,全州应确权面积696.76万亩(已确权面积685.31+纠纷未调处面积11.45),其中:公益林241.68万亩,商品林455.2023万亩。已确685.31万亩,其中:公益林211.17万亩,商品林474.14万亩(签订管护责任58.24万亩)。集体林均山到户率63.3%,集体林商品林均山到户率75.3%,林权纠纷起数调处率96.8%,面积调处率73.7%,且各县推进整改完善工作进度不一,并出现改革面积不清、管护责任签订不到位、林权证发放滞后等现象。尚未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通过分析,主要原因:
(一)分析研究不够透彻,没有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从各县开展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情况看,各县对自身存在问题研究还不够透彻,局部需要整改的还不够到位,简单的讲就是整改重点不够突出,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人力、物力。
(二)跟踪问效力度不够,没有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整改完善工作启动后,各县均召开了大规模、高规格的会议,形成了轰轰烈烈的场面,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跟踪问效的力度不够,对局部人员管理脱节,致使局部村组工作进展缓慢,从而影响全局工作的推进速度。
(三)统计汇总工作滞后,不能真实反映工作进度。从202223年开始填报“林权统计调度表〞以来,每月上报的统计报表均未能真实反映出改革工作进度,有客观原因,但关键是主观因素。特别是开展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以来,每月报表中数据与省级检查验收前几乎没有变化,从而无法反映各县整改工作成效。从去年11月份开始,全州上下轰轰烈烈的开展林改整改工作,但从报表上根本表达不出任何工作进度,这就是统计工作的滞后和不重视的结果。
(四)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延缓林权纠纷调处。从省级检查验收前遗留下的纠纷情况看,除XX县区与XX县区的纠纷在组织调处外,其余州内纠纷均没有任何进展,主要原因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从具体情况看,兰坪县、XX县区有已调处纠纷反弹的势头,贡山县新增3起,XX县区县内纠纷比较多,因此,各县要对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高度重视,不能松更不能放,要多想方法尽量调处。
二、强化领导,集中精力,切实做好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及扫尾工作
根据省林改领导小组安排,在4月份对全省除迪庆州外的十五个州(市)进行省级抽查,具体要求是:严格执行“五个不验收〞标准,即群众对林改目的意义不清楚的不予验收、林改实施方案未经集体经济组织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不予验收、群众大多数不满意和林改程序方法内容结果没有公开的不予验收、均山到户率不到80%的不予验收、签订制作假材料搞假改革的不予验收。省林改领导小组进行抽查时,集体林和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林权纠纷起数和面积调处率、宗地合格率五项是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此外核查林权证发放到农户的数量及公益林签订管护责任到户情况等。各县林改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抓好、抓实。现阶段重点突出以下六个确保:
(一)确保统计报表的准确及时报送。林权统计报表是反映各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和表达林改成效的重要手段,统计数据是对林改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根底,是省级抽查的根本依据。报表数据是否准确,报送是否及时,分析是否符合实际,将直接影响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关系到各项政策是否落实。因此,各位同志在此次培训中,务必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准确上报林改统计报表。特别要求:本月报表以26日为报送日期,同时也是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的限时完成日期,各县报表由各县局班子进行集中审核后上报,数据不能有误,坚决杜绝估计加统计的行为。
(二)确保两个80%以上的均山到户率。针对集体林及集体商品均山到户率都要到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各县的整改工作各有特色。尽管此项指标带来了不少的工作量和重复劳动,尽管时间紧任务重,尽管我们的林业技术人员都已经精疲力尽了,但是全州的林业工作者还是尽职尽责、扎扎实实的开展踏山认界、均山到户工作,认认真真的纠正着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呈现出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事实,但是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从现在起,要求:兰坪县要采取坡常规的措施,按你们提出的“集体统一经营局部全部均山到户的方案〞,尽快结束外业工作,拿出数据。其余三县尽快扫尾并加紧完成内业汇总工作。做到能均山的尽量均山,确保全州集体林及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到达80%以上的目标要求。
(三)确保集体公益林管护责任签订到户。从上月报表上看,全州四县此项工作比较滞后,要求各县在全面推进扫尾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认真核实,把确权到村民小组的集体公益林尽快签订管护责任。因为现在要求是签订管护责任的才视为均山,同时也关系到生态效益补偿的问题。
(四)强化两个95%以上的林权纠纷调处率。根据2月份报表统计,全州还有45起林权纠纷尚未调处,涉及面积11.45万亩,按照调处面积计算,调处率还达不到95%的验收标准。因此,各县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对辖区内纠纷再次进行排查梳理,核实重复纠纷起数和面积,抓紧时机,加大力度,明确责任、限定时间、限时办理,切实解决山林权属中沉积多年、影响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全州和各县林权纠纷起数和面积调处率均到达95%的目标要求,确保我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五)确保林权证发放到户。主体改革完成的标志就是林权证发放到户,并能发成“铁证〞。我州林改涉及户数有2023万户左右,目前已发放7万多本林权证,通过此次整改完善,预计增加3万本,主体改革全面结束时,户均到达一本。但是现在林权证到户率只有72%,而且有小局部是联户发证,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已发林权证还存在着人、地、证不符的现象,各县要引起高度重视,对存在这些问题的林权证必须进行重新签发,保证林权所有人的权益真实、合法、有效。
(六)确保档案合格率。根据省改领导小组检查验收要求,在省级抽查时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林改档案,请各县尽快做好主体改革各项扫尾工作的同时,按照完整、准确、系统、平安的要求,加快林权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确保改革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三、今年林改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根据省林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林改发()1号文件)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今年林改的目标任务是:3月底前全面完成主体改革扫尾工作,6月底前启动配套改革。为此,各县林改办在做好上述六项主要工作外,还要继续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时完成主体改革。进一步学习研究中央2023号文件、中央、省委和州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州林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继续加强领导,紧抓改革政策,坚持改革方向,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积极推进配套改革。认真研究已出台的政策,积极探索符合地方林业开展的新思路,编制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配套改革,进一步稳固改革成果的同时,使林农实现增收致富的目标。请福贡、贡山两县尽快成立林权流转效劳中心,为全面推进配套改革工作搭建起根底平台。
(三)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省委、省政府将于今年6月份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总结表彰大会,要求各县提供如下材料:
1、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的主体改革总结材料;
2、林产业开展及龙头企业经验交流材料;
3、1—2个林改先进典型交流材料。请各县做好以上材料于3月31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的形式上报州林改办,州林改办将从上报材料中择优上报省林改。
(四)迎接抽查验收。根据省林改领导小组关于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时间要求,3月份各州(市)自行复查,4月份迎接省级抽查。我办决定于3月底对全州四县进行复查,请各县林改办于3月底前完成数据汇总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验收材料,迎接省级抽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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