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有关发布2023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工程目录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财预[2023]51号【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23.02.09【实施日期】2023.0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工程目录的通知〔辽财预〔2023〕51号〕省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中直有关单位,各市财政局:为做好2023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继续全面透明的反映非税收入工程目录,根据财政部更新公布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财政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3〕4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局部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8号〕、财政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清理标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0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清理标准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辽财税〔2023〕38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编制了2023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工程目录〔以下简称非税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减少工程37个〔一〕删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35个。省委机要局的密钥效劳费1个;人防部门的人防工程四项费用1个;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镁资源保护费、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盐品质量监督检验费3个;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初级、中级新闻〔报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1个;党校部门的培训费1个;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费1个;环保部门的排污费、环境监测效劳费2个;住建部门的房屋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2个;人社部门的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费、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费2个;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的预防性体检费、卫生监督防疫监测费〔卫生检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效劳费3个;检察院的案卷材料复制费1个;财政部门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1个;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收费2个、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1个;交通部门的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1个;农业部门的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验费1个;水利部门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1个;海洋渔业部门的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1个;畜牧兽医部门的新饲料添加剂质量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