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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快
中心
建设
意见
加快中心镇建设意见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心镇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开展,现就加快中心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中心镇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中心镇是实现组团城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纽带。加快中心镇建设,有利于实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各级部门要按照“三个加快一个提升〞的总体要求,从全面提升直辖市“窗口〞和“门户〞形象的战略高度,从加快城乡统筹开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中心镇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中心镇根底设施建设,完善中心镇功能,发挥中心镇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带动和促进其他城镇和农村经济社会开展,加快推进全县城镇化进程。
二、明确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览,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开展、合理布局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根底立镇、产业强镇、重点示范、突出特色〞的思路,科学规划,创新机制,突出风貌特色,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风格独具、具有较强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的特色中心镇。
(二)奋斗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管理,使中心镇经济开展迅速、产业优势明显,根底设施根本完善、公共效劳能力显著增强,商贸流通体系健全、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高,实现组团城市、中心镇与周边镇乡和新农村的规划共用、设施共建、管理共担、成果共享,以城市繁荣带动城镇开展,以城镇开展促进城市持续繁荣。到2023年,万古、邮亭、三驱、宝顶等4个中心镇的城镇化率分别到达40.6%、37.2%、36.5%和26%;用地规模分别到达1.8平方公里、2.5平方公里、1.3平方公里、1.2平方公里;人口规模分别到达1.5万人、1.6万人、1.2万人和0.77万人。
(三)根本原那么。一是坚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并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并重,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开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二是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开展模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根底性作用;三是坚持产业带动,中心镇建设与产业振兴相互促进,形成“小产品、大产业〞、“小商品、大市场〞的开展格局;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文明村镇,构建和谐社会;五是坚持分类指导,优先开展示范镇、重点镇,以点带面,突出特色,促进中心镇扩容提质,增强中心镇的竞争力和集聚力。
三、加强规划编制的指导和管理
要坚持以科学开展观指导中心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新农村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开展规划,实现规划目标与全面小康建设目标、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相统一。适时推进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编制,可以将其编制费用列入土地本钱。规划编制、审批和调整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依法行政、社会监督、专家领衔、群众参与。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四、塑造独具特色的城镇风貌
坚持危旧房屋改造与XX县区建设相结合的原那么,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前提下,各中心镇可采取联建、自建等方式,进行开发建设,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对重要位置、大型工程的建筑方案要进行设计招投标,评选出建筑形式、元素,乃至建筑色彩均符合当地文化和定性的建筑设计方案。严格设计施工管理,杜绝擅自更改,表达设计意图,塑造独特城镇风貌。加强古建筑、文化古迹、独特的自然景观、城镇园林和河道的保护。
五、把产业开展作为中心镇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鼓励和支持产业集聚开展。按照相对集中、资源优化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引导各类制造业、加工业向中心镇集中。各中心镇应根据自身定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产业的培育和开展。凡入驻中心镇规划区内的各类产业工程,均享受县委、县政府关于扩大开放鼓励外来投资的假设干规定(足府发(2022)1号)文件中的优惠政策。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产业化经营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标准化加工、企业化管理格局。积极引导和扶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培育壮大中心镇特色经济。根据当地的区位、资源、交通和产业根底条件,突出开展独具特色的产业型中心镇。抓住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立足自身优势,培育开展商贸型、农产品加工型、交通枢纽型、旅游观光型、卫星镇等各具特色的经济强镇。
(四)引导农村充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中心镇转移。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效劳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城乡劳动力市场,构建政府和社会各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效劳网络。抓好农民职业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力争使大多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都能掌握一两门专业技能。根据市场需要,定期发布职业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方面的信息,增强农民适应转移的能力。
六、加大对中心镇建设的投入
(一)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多元化的投资体制。除政府投入外,还应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那么,广泛吸引企业、个人和社会参与中心镇建设。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出让,严格执行招拍挂,确保实现土地利益最大化。强化根底设施的市场化运作,对有效益的根底设施工程,可采取合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对主要地段、重点工程、住宅小区的综合开发,应要求建设单位自行配套完善根底设施,以缓解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建立政府调控价格和市场定价相结合的公用事业价格体系,逐步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鼓励以股份制、合资、独资等形式成立专业公司,承包中心镇的市政维护、环卫清扫、绿化养护等任务,实现规模效益。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增加中心镇镇建设专项资金。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通过贴息贷款、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中心镇公共效劳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展。工商部门应将70%以上的市场管理费留本镇用于根底设施建设。城市建设配套费实行先征后返,主要用于中心镇根底设施建设。中心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出让金增值局部全部留在中心镇,专户储存,专项用于中心镇根底设施建设。中心镇争取的上级资金和相关部门的中心镇工程资金,全部用于中心镇工程建设,有关部门不得截留使用。相关部门在技术改造创新、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市场建设等工程安排和资金扶持上,优先向中心镇倾斜。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中心镇根底设施、公共效劳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展。
七、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
(一)合理、节约、高效利用土地。中心镇建设用地要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利用集镇内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开发城镇空闲土地,实现土地的综合利用和二次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于与中心镇开展不相适应的控制用地,在不突破建设用地规划规模的前提下,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调整方案,国土资源部门对用地地块进行置换,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国土部门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方案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向中心镇倾斜,优先安排中心镇的建设用地方案指标。
(二)严格实行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中心镇与乡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降低根本农田保有量。允许以村为单位,采取先占用、后复垦的土地置换方法在镇域内实行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动态平衡。
(三)加大土地整顿力度。大力推进镇、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宅基地整理新增耕地的60%可作为中心镇建设用地折抵指标,不占当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城镇工矿企业废弃用地改变用途,开发利用。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房节约的宅基地可用于中心镇建设用地。
(四)改革中心镇用地与供地方式。除依法划拨供地的以外,工程用地一律纳入有偿使用轨道,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交易和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地,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中心镇建设。积极探索集体土地入股和土地租赁,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在所有权不变和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者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入股、租赁等方式,进入中心镇根底设施建设,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兴办企业。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
八、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凡在中心镇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其本人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同时,根据本人意愿可保存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鼓励依法有偿转让。经批准在城镇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参军、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加快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入伍、转业、退伍安置、优抚等配套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口的实际问题。中心镇实行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实行城乡户口登记一体化管理。
九、加快中心镇根底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开展
(一)加快根底设施建设。加强以供水供气、道路改造、消防、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的中心镇根底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社区文化等公益设施,进一步改善中心镇环境,不断提高中心镇吸纳人口、增加就业和聚集产业的能力,为增加城镇经济总量、活泼城镇经济提供保障。
(二)加快社会事业开展。加大对中心镇社会事业开展的投入,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完善城镇职工根本养老和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社区效劳体系,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与健康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合理调整行政区划,进一步增强中心镇的辐射带动和集聚效应。
(三)保护生态环境。以保护水源、大气为重点,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系统建设。严禁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向中心镇转移。完善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根底设施,保护自然生态。加强镇容镇貌管理,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到各个环节中去,建设节约型中心镇。
(四)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开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中心镇新农村建设要选择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进行重点建设,居民点建设要相对集中,居民点建设的各种规费全免,建设、市政、国土、文化、教育等部门还应在公共效劳设施和根底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建委、国土房管、市政园林、环保、交通、公安、民政、新农村办公室、督查室,以及各个中心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区中心镇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建委。各中心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拟定出具体工作方案报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开展评比,严格考核,强力推进中心镇建设
县委、县政府每年根据各个中心镇的实际情况,将每个中心镇建设任务纳入城镇化目标任务进行签订、检查和考核。县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应开展三次以上检查工作,对建设目标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排序,并在大足报上予以公布。对年终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中心镇,取消其综合目标评优资格。
(三)加强宣传力度
宣传单位和新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加强中心镇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措施,引导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阔人民群众共同积极参与中心镇建设,形成良好声势。配合中心镇对近期建设工程进行包装和宣传报道。及时追踪报道中心镇的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充分反映各中心镇在建设中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新经验,特别是要集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