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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干部管理转变干部作风实施意见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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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干部管理 转变 干部 作风 实施 意见 范文
干部管理转变干部作风实施意见 2023年是乡推进依法治乡、依规治党的重要一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一年。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为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要求,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政治生态,为全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特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责任,注重培养教育 〔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增强管党意识,提升治党水平,自觉担当起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政治责任,大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把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党员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根底性、关键性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党组织功能,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切实把从严治党治吏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和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尤其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持续加强品格陶冶,做到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那么、带头践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气。要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专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四个全面〞要求,突出抓好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 〔三〕锤炼敢于担当的作风。把坚持原那么、敢于担当作为党员干部必备的根本素质,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当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强化党员干部的问题意识,引导其深入基层和一线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对坚持原那么、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积极支持、切实保护、大力褒奖。 〔四〕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发扬钉钉子精神,落实重大部署和重要决定要行动迅速、强化执行、一抓到底。发扬攻坚克难精神,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有机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创造性抓好落实。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主体明确、职责清楚、细那么量化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抓落实的督查督办机制,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开展重点事项全程督查、紧急事项即时督查、日常事项定期督查,对重要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确保有部署就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 〔五〕大力关心、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认真落实“好干部〞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决、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纳入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内容。2023年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提拔使用2名以上副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干部鼓励机制,对长期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干部,注重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生活上帮助、心理上关心,让老实人不吃亏,让实干者受重用。 二、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一〕严明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上级党组织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政府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二〕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坚持党性原那么,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执行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组织制度、履行党员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严明财经纪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骗取套取上级财政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审计,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标准从政行为,净化从政环境。严禁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严格请假制度,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所在地,应按规定提前向乡党委、政府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绝不允许工作时间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为办私事欺上瞒下,平时找人签到,双休日值班脱岗;坚持杜绝工作中“年初无方案、平常无措施、工作无轨迹、年终无工作业绩〞等现象发生。 三、标准制度,逗硬问责追究 〔一〕请销假制度。一律坚持书面请销假制度。请假1—5天由党委书记或乡长批准,5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批准。请假后凭假条到党政办登记方可有效。请假期满,主动到党政办销假。除非常特殊的情况,不能口头请假或 请假。未按程序办者,一律视为旷工缺勤。 〔二〕值班考勤制度。每周值班〔星期一至星期天〕由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负责,作好值班记录。具体负责本周的日常工作,重点是环境卫生、安全、收发文件的协调处理,来人来客接待,干部考勤监督等。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签到和考勤登记实行党政办、乡纪委和值班领导共同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党政办负责组织签到,值班领导负责监督考勤。签到结束后值班领导签字,并对缺勤人员做好缺勤记号“×〞后,将签到表交由乡纪委管理。每天早上8﹕30准时到乡纪委签到。下乡人员或出差人员由党政办、乡纪委或值班领导核实后在签到薄上注明。干部签到后,未在相关办公室上班,或未按安排落实相关工作,视为缺勤。乡干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0元,无故缺勤一天扣80元。乡村干部开会迟到一次扣10元,缺会一次扣50元。乡干部每月保证22天出勤〔统一放假不计缺勤〕,全年保证出勤264天〔生病者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勤情况每周由值班领导公布,乡干部每周在政府机关住宿不得低于3个晚上。出勤情况每周一公布,每月由乡纪委书面通报。星期一上午9点上班,星期五下午6点下班。 〔三〕工作监督制度。重点工作、阶段工作和日常工作由党委副书记负责督查。督查领导在督查时要指出问题、制定措施、提出要求。出勤、值班及常规工作的督查一月一通报。重点工作、阶段工作及时通报。连续通报两次的单位和人员按“问责追究制度〞实施问责。连续三次被通报或全年累计四次通报的同时将实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 〔四〕工作汇报及评议制度。重点工作、阶段工作和日常工作实行汇报制度。日常工作一月一汇报,重点工作、阶段工作由党委政府确定汇报时间。每一季度对乡村干部测评一次。评议采取个人汇报、大家帮助、领导点评、乡村干部测评的方式进行。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的实施问责。 〔五〕绩效挂钩制度。公务员、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或年终下乡补助列入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分为三大局部:联村工作40分,本职工作40分,党委政府领导评价20分。联村工作以所联村得分为依据,本职工作以县部门考核得分为依据,领导评价以党委或党委扩大会测评平均分为依据。各项得分折算为标准分,乘以考核金额,减去工作缺勤、会议迟到、缺席应扣金额,即为应得工作津贴〔下乡补助〕。 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乡实际,明确以下乡村干部问责方法: 1.部门工作3年内有2年在全县倒数3名的不发工作津贴〔津补贴的30%〕和下乡补助〕,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免去部门负责人职务。当年全县倒数3名的不评先评优,进行诫勉谈话。 2.村〔社区〕乡内年度综合考核3年内有2年倒数第一名的,除按分值列入考核外,支部书记、村主任自动辞职,或免职停职。当年倒数第一名的不评先评优,进行诫勉谈话。 3.乡干部〔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不假离岗连续15天,全年累计30天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村干部不假离岗连续10天,全年累计30天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4.涉及安全、信访、综治、稳定、计生、廉政建设、党建等工作,因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职,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形成不良影响,受到县委政府批评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涉及法律追究的按程序办理。 5.单位部门工作受到县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惩分管领导、本单位全体业务人员各300元;受到县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惩分管领导、本单位全体业务人员各200元;受到县委政府及部门通报批评两次的,实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三次的,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 6.对不服从党委政府安排,或对安排的工作不作为,视为缺勤。有此行为满一个月的只发根本工资,不发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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