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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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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网格 环境 监管 实施方案
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监管基层根底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23)65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标准化、全面化、效能化、智慧化为准那么,促进区域环境平安,为建设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明确职责、责任到岗〞的网格化监管原那么,将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消除隐患,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全镇划分为镇级、村(居)级和镇区网格。根据党政同责原那么,镇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镇级负责监管,巡查小组负责巡查的原那么,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镇级网格 全镇辖区范围为省定三级网格,镇长为网格长。设立7个监管工作组,分别由镇园区办牵头工业污染监管、能源总量监管、企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监管;镇公安派出所牵头机动车污染监管;镇村建办牵头建筑扬尘监管、乡镇环境卫生监管;镇水利站牵头水资源监管;镇农技中心牵头农业污染监管;镇城管队牵头XX县区环境卫生监管;镇环保办牵头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分管单分别担任各监管组组长。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指导、监督村(居)和镇区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严防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 3.发布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负责其日常监管,催促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4.负责调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等,及时调查核实乡镇和特殊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负责整合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力量,定期召开环境监管专题会议,分析环境监管执法形势,确定、下达阶段性环境监管重点任务。 6.为村(居)网格和特殊网格(镇工业园区)提供环境监测等技术支持。及时将建设工程审批等环境管理信息下发到相关属地。 (二)乡镇级网格 我镇为单元划分为省定三级网格区域,网格长由镇长担任。根据需要,设置假设干巡查工作组,配备4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2.确定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工程和污染物排放、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燃煤锅炉污染、餐饮效劳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燃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镇级网格报告。 3.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 4.催促落实镇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三)特殊网格 镇工业园区为特殊功能区域,单独设置网格,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网格负责人,配备4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网格运行管理。 2.负责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3.调处网格内的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 4.接受镇级网格的指导、督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环保办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发布工作。 2.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总量控制、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和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XX县区建设。 5.负责本区域内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本区域内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7.负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政府批准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本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8.参与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本区域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开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管理。 10.协调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监管,落实污染源监管责任。1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2.负责落实产业政策,严格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工程审批。 13.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方案。 14.组织拟订全镇应对气候变化、开展循环经济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15.负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16.组织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工作。 镇园区办 1.负责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与升级,严格技改工程备案,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2.推开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 3.参与编制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4.推进全镇新型工业化和工业产业转型与升级。 5.指导催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 6.加强煤炭经营监管,推广使用经过洗选的优质煤炭。 7.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作为企业负面信息纳入镇信用信息目录。 镇公安派出所 1.依法侦查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 2.负责机动车环境准入管理,执行禁鸣区规定,查处驶入限行范围、时段的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 3.负责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平安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丧失、被抢、被盗,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平安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5.负责比照邻居民住宅商业店铺、家庭住户、公共娱乐效劳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移动污染源的防治,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1.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 2.负责对餐饮效劳单位的监管,打击购置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3.负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根据环保部门的抄告意见,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撤消其营业执照。 4.加强对市场车用燃油质量监管。 5.对擅自从事小餐饮经营效劳的,或在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建筑物底层和内部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平安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6.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 7.负责对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计量器具配置、周期检定、使用情况的计量监督管理。 8.负责有机溶剂产品监管,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9.负责燃煤锅炉、容器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参与因锅炉等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 镇水利站 1.组织划定河湖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强分区管控。 2.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和渔业船舶节能减排工程。 3.指导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依法处理在河、湖泊、水库违法围栏围网养殖等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渔业水域内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对境内水域渔船拆解的管理,防止出现环境污染。 4.负责依法对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国土所 1.负责根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工程用地审批和监管,做好生态用地供给等工作。 2.配合环保、农业等部门开展受污染土地修复工作。3.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编制各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镇财政所 1.负责编制政府年度环境保护预算,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优先纳入财政预算方案,统筹安排环境保护资金。2.根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组织研究和实施相关财政政策,将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镇公路站 1.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码头、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治理。 2.对职责范围内船舶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推进船舶油气动力改造。 3.负责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开展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4.负责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编制实施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5.负责对机动车维修单位使机动车到达排放标准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管,开展汽修行业污染整治。 6.负责与水源保护区相邻属于交通管养的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措施的环境保护监督落实。 7.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8.负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平安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 9.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平安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机动车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镇水利站 1.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包括收集管网、处理厂、污泥)、湖泊保护、水资源保护等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开展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负责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工作,执行河湖泊排污口设置许可、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方案用水与节约用水等制度,合理调度水资源,保证水源水量要求和下游生态用水需要,组织实施河道清淤。 3.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4.监督、检查、考核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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