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理论思考1.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的理论思考杨小军宋心然范晓东2023年04月18日15:55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以2023年国务院公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契机,为落实纲要中所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各地开始探索通过制定和实施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措施和途径来具体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因此,厘清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中的理论问题,有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产生背景及建设实践(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产生的历史背景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落实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产物,而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是与民主法治的开展历程相伴随的,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1.起步阶段:从依政策办事到依法律办事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行政管理根本上以人治为主,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政策办事,依领导人的指示、命令办事。经过“文革〞的十年浩劫,法律虚无主义的危害已被深刻认识,中国社会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民主法制。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在全会公报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重新确立了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最高地位,至此,我国的法制建设才开始真正进入了新纪元。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并在宪法层面规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1984年,党中央提出了“从依政策办事,逐步转变为既要依政策办事,又要依法律办事〞的方针。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又从宏观上提出了改革开放背景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强调“法制建设必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据此,从1978年—1988年十年间,以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和许多单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布实施为标志,行政管理由原来的单纯依靠政策逐步向更多依靠法律办事过渡。2.确立阶段:依法行政,标准政府行为以1989年行政诉讼法公布为起点,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到了以约束行政权力、标准政府行为为重点的阶段。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依法行政的原那么。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