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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依法治国
党课
讲稿
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对和经受各种考验、化解和战胜各种危险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报告同时还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开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贯彻依法治国根本方略,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目前,我们在党规党法层面,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在国家法律层面,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讲法治,于党和国家而言,就是要不断完善和贯彻实施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就是要不断完善和贯彻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是一条重要路径。
一、树立法治观念,推进党在思想上的纯洁性
(一)共产党人要信仰法治
信仰,就是我们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的极度相信,不再疑心,心悦诚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思想纯洁,最重要的是保持对共产主义的坚决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决信念。〞党章和宪法是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集中表达,只有信仰党章和宪法,才能坚决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有人讲:“法律必须被信仰,否那么它将形同虚设〞。树立法治信仰,是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性的客观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气〞。法治信仰,是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重要组成局部。保持思想上的纯洁,要求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一种内心认同,也是一种价值追求。人性是多面的,有向善的一面,也有向恶的一面。“人有向恶的一面,所以法律成为必须;人有向善的一面,所以法律成为可能〞。权力是多面的,有效劳社会的一面,也有恣意膨胀的一面。“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别的创造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创造那么让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一个真正树立了法治信仰的共产党员,会真正明白: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没有特权,执行法律没有例外。懂得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在思想上会用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去明辨是非,在行动上会有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作为底线。只有树立了法治信仰,才能够保持在思想上的纯洁性。法治信仰强的人,往往能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认识,在大风大浪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在各种诱惑面前筑牢思想防线。缺乏法治信仰的党员干部,并非完全做不到思想上的纯洁性,但是在新时期,往往不能正确认识价值问题,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导致精神支柱坍塌、人生方向迷失,有的甚至守不住党纪国法的底线,最终走向腐败堕落。
(二)共产党人要敬畏法治
心怀敬畏,是心怀神圣感的尊敬和惶恐,既是一种心理状态,也是一种人生态度。有句话说得好:“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敬畏之心源自于人的信仰,人的心里有敬畏或恐惧的事物,才能既敬重又畏惧,才会有坚决的信仰,才会知道什么可为而什么不可为。我国的儒家先师孔子曾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这是孔子的敬畏,也是儒家人的敬畏。我们共产党人也有所敬畏,要敬畏党规党法,敬畏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那么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俞正声同志曾指出,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舆论。敬畏,并非畏首畏尾、做“太平官〞,而是认识到民心民意不可违背、客观规律不许违抗、党纪国法不容践踏,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有所为有所不为。共产党员心怀敬畏之心,重要的就是要敬畏党章和宪法。有了对党章和宪法的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那么和标准,就能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格越轨之事。一旦没有了对党章和宪法的敬畏之心,往往就会胡作非为、为所欲为、肆意妄为,最终走向自我消灭。为所欲为置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于不顾,在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内是行不通的。不管级别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法治之心,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
(三)共产党人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
法治没有统一的模式。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都探索并行进在符合本国历史文化传统的法治道路上。中国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立的是与西方有别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根本方略,这在国际共运史和中共党史上是第一次,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学说创造性的开展,标志着党领导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迈出了新的步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效劳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走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能搞“全盘西化〞或者简单的“拿来主义〞。
二、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党在组织上的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党在组织上的纯洁性,是保持全党步调一致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组织保证。〞“各级党组织要严格管理党员队伍和党的干部队伍,严把入口、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畅通出口。〞以法治手段推进党的组织上的纯洁性建设,就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规那么治理。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宪法法律来标准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
(一)严把进入关,推进党员进入的制度化
我们党有着8200多万党员,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我们党的力量和作用,不仅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员干部的质量决定着我们党的纯洁程度,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质量,是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的前提。现在有的人入党、当干部,不是因为信仰马克思主义,不是要矢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而是认为入党、当干部能给自己带来好处,把入党、当干部作为个人或家庭、亲属获取利益的政治资本。如果让这样的一群人混入我们组织,势必从源头上污染我们的队伍,破坏党的纯洁性。因此,在组织上保持党的纯洁性,有必要运用法治手段严把进入关。
运用法治的手段严把进入关,关键是要实现开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一是推进开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严格按照党章等党规党法开展党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开展党员的相关制度,推行开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开展党员公示制、开展党员票决制和开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分析开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严格掌握标准和程序,确保质量。加强对开展党员工作的催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开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开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二是推进公务员录用工作制度化。严格执行公务员法,依法把牢公务员的入口,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坚持“凡进必考〞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从基层遴选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建设一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三是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依法严把领导干部的入口,保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坚持党管干部原那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要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
(二)强化管理关,推进党员管理的制度化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是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的关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珍贵经验,也是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存在组织松散、纪律松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的状况,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治党不严,失之于宽。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务必依法。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办事,按照宪法法律办事,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
运用法治的手段来强化管理关,关键是要实现党员队伍教育的制度化和干部监督的制度化。一是要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广阔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员队伍教育的制度化,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国法,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通过制度化的教育,使广阔党员牢固确立“党章至上〞和“宪法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党章和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二是要实现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要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部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实现干部考评的制度化,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培养教育、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实现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化,以强化监督来保障组织上的纯洁性。三是要实现党员干部法律素质培养的制度化。要加强党员干部法律培训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推进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开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通过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离任评估和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提升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党校教学、党员培训、干部考核、理论宣传中,要突出法治精神,使党规国法教育成为党员教育的根本内容之一。注重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开展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三)畅通退出关,实现党员退出的制度化
保持党的纯洁性,不仅要严把入口,还要畅通出口;不仅要善于“纳新〞,更要敢于“吐故〞。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我们党要有一把“筛子〞,在制度上拓宽出口、不断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及时去除“徒有其名〞的党员,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一是实现不合格党员退出的制度化。制定和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的党内法规,明确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制定相应的清退程序,实现不合格党员退出的常态化。敢于动真格,才能到达教育的目的。对于党员干部中那些屡经教育仍不悔悟和改正的,应当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坚决从党的队伍中去除出去。二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现在反腐倡廉的制度已经不少,关键在于执行。要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党规国法,坚决不移反对腐败。只有坚决不移反对腐败,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的十八大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