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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做好
全镇村
换届
工作
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全镇村
“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新一届村
“两委〞换届工作,根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x办发()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底、稳固基层政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夹沟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总体要求。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从2023年5月开始,到9月底前根本完成。村“两委〞换届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操作、强化班子建设、加强基层治理、从严正风肃纪〞作为根本原那么,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
二、选配要求
(一)标准职数设置。本着精干、高效的原那么,根据村规模大小、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开展情况,合理确定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一般3-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具体由镇党委、政府根据村规模大小、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开展情况确定。
(二)明确标准条件。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资格条件,指导各村制定具体的资格条件,对不能、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作出明确界定,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正正派、热心效劳群众、廉洁奉公守法的人,选进村
“两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候选人之间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需要进行回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
“两委〞换届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分的,存在涉黑涉恶16种重点情形之一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阻碍选举的。(5)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6)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7)长期不履职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
“两委〞换届候选人。(1)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2)受到调离岗位、降职等组织处理的。(3)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4)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5)在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6)违反方案生育政策且未处理到位的。(7)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
“两委〞成员应以35-50周岁为主体,一般要有1名35周岁左右成员。注重选拔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村“两委〞正职女性比例比上届要有所提高。新进班子成员一般应不超过45周岁,继续留任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超过年龄界限,但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党员群众认可度高的,经镇党委研究考察,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可作为人选。村“两委〞正职以及新进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两委〞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
“两委〞正职“一肩挑〞的比例不得低于50%;村
“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村
“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设纪检委员。
(四)拓宽选人视野。适应城乡基层改革开展的需要,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
“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根底上,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后备干部、各类效劳基层工程人员以及民政专干、扶贫专干等积极参选。对本村党组织书记没有适宜人选的,要通过从在外优秀人才中回引、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从优秀效劳基层工程人员中选拔、从邻近村优秀干部中选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等方法选举产生。要注重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具体工作方案报省、市、区委组织部审定后实施。
(五)严格审核把关。建立村
“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区乡联审制度。村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区级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纪委监委和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
三、根本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做好换届准备(6月上旬前)。一是成立工作机构。镇本级成立村
“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村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村
“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重点难点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换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按章组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中旬至7月上旬)。根据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6月20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与镇党委沟通后,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
2、党员和群众推荐(6月25日前)。镇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认为不能或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进行反响,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镇党委推荐(6月28日前)。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7月3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在考察前,将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区级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反响镇党委。由镇党委考察后反响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区级联审和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
5、党员大会选举(7月2023日前)。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镇党委及时作出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依法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月上旬-9月中旬)。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村民委员会换届分以下七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7月5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那么。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一般7至11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1号公告),并报镇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2号公告)。
2、确定选举方式(7月15日前)。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3、制定选举方法(7月20日前)。要结合实际,把组织意图变为群众的意愿,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方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4、做好选民登记工作(7月底前)。选民登记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公布选民登记起止时间(3号公告),。凡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可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履行村民义务的,本人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村需要的各类人才,自愿到村工作、生活、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选民资格审查认定后,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4号公告)。
5、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8月15日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应有女性名额。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至2人。实行
“三项制度〞改革的村按有关规定执行。
6、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工作(8月25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将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后,报区级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反响镇党委。经区、乡镇联合审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5号公告),其中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在选举日2023日前公布。同时公布投票选举具体时间和地点(6号公告)。
7、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