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净化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治安“净化行动〞实施方案南办字(2023)7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净化全县治安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平安感和满意度,经研究从8月1日起在全局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局社会治安“净化行动〞营造浓厚的法制气氛,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创立“和谐平安昌南〞为目标,紧紧围绕影响人民群众平安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掉一批涉案大团伙、大窝点以及首恶分子,集中整治一批治安乱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我县公众平安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有一个明显的提升,为我县加快构建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二、宣传时间开展社会治安“净化行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期三个月(8月1日—10月31日)三、宣传内容(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近期要专门组织广阔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监察厅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追究领导干部在扫除“黄、赌、毒〞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的通知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提高广阔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增强远离“黄、赌、毒〞,自觉与“黄、赌、毒〞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对广阔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阔群众充分认识参与“黄、赌、毒〞的危害性,自觉遵纪守法。(二)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根底上,紧密联系“净化行动〞实际,突出以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平安防范事故、强化社会治安防范和预防犯罪等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三)突出社会治安防范中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社会治安薄弱部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分法、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社会治安防范和预防犯罪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形成浓厚的法治气氛,将各种犯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四)突出平安防范事故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平安生产、平安用电、平安出行等实际,加强平安生产法、道路交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