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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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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3 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工资制度 改革 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X年8月30日) 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3年)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23)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23)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以下单位中2023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播送电影电视事业单位g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藏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对于局部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增挂企业"牌子")的事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津贴、奖金)福利退休等待遇统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标准管理,不得"两头占"。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分)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结案后再研究确定。 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具体方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局部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根本工资(下同)。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表达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3)。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表达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3)。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是: 1.专业技术岗位。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2.管理岗位。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3.工勤技能岗位。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表达工作人员的实绩和奉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标准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1个月根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对于教育部门的绩效发放,原那么上大学高于中学8%,中学高于义务教育阶段(幼儿)10%。 (四)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遥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工作人员均不列入实施艰苦遥远地区津贴范围。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表达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o具体方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含小学三级教师,下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拉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方法执行: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标准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下同)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方法是:聘用在部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职级j下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聘用(任命,下同)机关(单位)确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副处级、副科级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按实际聘用的职级进行套改。 3.工人。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方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详见附表4至6)。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成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所聘岗位是指2023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 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所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接套改方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或初期执行期满后薪级工资标准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或初期执行期满后的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我省适时制定全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实施方法。 事业单位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标准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方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奉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实施。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表达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此次改革时,我省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仍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今后,国家对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将实行标准管理,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标准管理方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工程、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工程、扩大实施范固和提高标准。 四、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对从事公益效劳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工资分类管理。根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阔的管理方法。 绩效工资作为事业单位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资收入构成的重要组成局部,既是事业单位搞活内局部配、更好地表达鼓励功能的主要途径,又是实行工资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方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单位现行经费拨款形式分类核定。 对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即原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本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根本工资额度和标准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对经费来源局部由财政支持(即原差额拨款)和经费自理〈即原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另外,对原属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其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活工资)比例高出30%的局部,此次暂可一并纳入绩效工资的总量核定范圈。 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同时,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五、正常调整工资方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白2023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方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o 1.岗位工资o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2.薪级工资。薪级工资按以下方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到达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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