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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场经济
诚信
创建
市场经济的诚信创立
一、建设诚信政府是完善市场经济建设的根底和保障
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经济,“只有在相互信任的根底之上,才会有导致市场双赢的市场交换发生,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才会健全开展,整个市场体系才能存在〞[1]。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诚信,没有诚信的市场是不健全的市场,必然会导致经济运行效率降低。诚信建设一直被视为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而不断被提及。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参与者,政府的行为对整个社会具有号召力和权威性。政府诚信缺失会影响消费需求,恶化投资环境,影响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因此,政府不但要不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市场经济秩序,还要不断引导整个社会形成老实信用的良好风气。如果说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那么政府的老实信用那么需要为市场经济起到表率作用。政府是一切经济活动规那么的制定者和监督者。
在我国,政府管理着庞大的社会资源,拥有强大的公共权威,一旦政府失信,公众利益会被无故侵占,其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必然致使利益分配失衡,社会秩序处于无序状态。当政府的公信力缺乏时,市场交易将不再相信政府有能力维护合法的经济权益,“因而一切经济活动中失信和唯利是图行为的预期会不断增加,致使信用活动不断减少,不断增加着守信者的交易本钱,企业和个人的合法利益从而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障〞[2]。政府的老实信用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活动有序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根底。政府信用是市场经济诚信强有力的支撑,是企业和个人信用存在的客观要求。政府对整个市场经济起着调解和监管的作用,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公平有序的强制性力量。一旦政府失去诚信,那么守信者的利益将会受到严重侵害,从而降低人们对诚信的预期,导致社会信用平台的倾斜。只有政府、经济体和个人形成诚信的互动体制,市场经济才能得以形成良性循环,社会经济才能不断健康开展。这其中,政府诚信是市场经济体制良好的运行保证,是企业信用与个人信用存在的客观需求。政府的诚信会对市场经济的信用起示范促进作用。作为社会管理角色的主要扮演者,政府的诚信是政府有效发挥管理社会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的根底。积极对作为社会系统重要组成局部的道德进行弘扬和倡导,并以身作那么,会使一个诚信的政府取信于民,也就无疑为经济活动中的企业个人的诚信树立了典范。
二、完善政府诚信,以适应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快速开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也逐渐意识到诚信政策的必要性,一系列旨在提升政府公信度的行政改革正不断进行,行政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办事透明度不断提升,对政府公职人员的考核监督也更加具体严格。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政府诚信建设的问题仍然突出。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开展的大背景下,一系列政府缺失信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民众对政府的信心,阻碍了社会的开展。“与民争利,借公共利益之名,行谋取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之实;政策措施朝令夕改,缺乏持续性,连续性,稳定性,使相对人无法以政府行为作为指引,相反却增强了相对人投机取巧的心理和意识,推波助澜社会的不诚信;执法活动混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政行为仍然严重,致使政府公信力降低。〞[3]这些现象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主义诚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长此以往,民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期望将大大降低,整个社会将陷入信任危机的恶性循环之中。因此,完善诚信政府建设十分迫切必要。
(一)转变政府角色从全能的经济人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一般说来,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不能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利益,“因为政府只能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应当充当通过法律的实施和政策的制定实现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角色〞[4](P5)。方案经济时期,政府对经济活动具有全部支配权力,管得过宽过死,阻碍了经济的开展。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政府对经济活动的控制仍然没有完全放开,有些政策缺乏科学依据,明显具有成心倾斜和地方保护的偏向。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参与地方经济活动过程,从中谋得利益。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市场资源的分配不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扮演好“看得见的手〞这一角色,认真履行调解经济,监管市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的职能。强化建设效劳型政府的行政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和政府官员要转变思想,把经济开展和百姓民生放在工作的中心位置上,真正把“为人民效劳〞牢记于心。政府应由原来对微观主体的指令性管理转换到为市场主体效劳上来,转换到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开展的环境上来,逐步简化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干预中的随意性,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组合;积极开展独立公正、标准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效劳机构,按市场化原那么标准和开展各类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减少政府规制范围,降低行政本钱;在逐步降低政府本钱的根底上,不断增强政府回应性,以提高政府的效劳效率。
(二)加强制度建设把健全民主机制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根本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按照法律规定来选举代表,并通过代表来选出自己的政府,这一民主选举制度决定了政府的权利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并接受人民监督。因此,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它选举产生的政府是否诚信可靠,不断健全和完善选举制度,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在选举制度这一环节上,奠定政府忠诚于民,取信于民,效劳于民的良好诚信根底。把法制化建设作为诚信政府建设的必经之路。诚信对于政府来说首先是一种道德义务。政府行为不仅有宪法予以规定,还须由一种政治道德维系。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运作方向以法律和制度为中心而辅以道德伦理,因而仅仅对政府提出讲诚信的道德要求远远不够,还应当实现政府诚信这一道德要求的法律化。如果关于政府诚信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就会给一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不诚信行为留下巨大的活动空间。所以,加强法制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诚信政府的重要内容。在政府行政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公务员应当做到时刻以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至上,忠于法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在行政主体内部要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强化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劳意识,为人民效劳要做到诚善不欺,有诺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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