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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检
检疫
局度
法制
工作计划
检验检疫局年度法制工作方案
2023年是绍兴检验检疫局局党组提出的“依法治局年〞,为深入推进法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根据浙江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法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检法函(2023)4号)和绍兴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检综(2023)37号)精神,结合绍兴检验检疫局法制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实现检验检疫各项工作法治化为目标,紧紧围绕改革重点,建设完备的标准性文件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塑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老实守信的法治质检新形象。
二、任务内容
(一)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涉及绍兴局的法定职能权限进行汇总整理、系统归类,在4月底前初步完成梳理、清理工作,根据省局进度核对确认后在绍兴局网站予以公布。通过编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权、落实职责,树立“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
(二)加强标准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标准性文件制修订程序,加强标准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现行有效标准性文件全部在外网公开。及时清理标准性文件,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那么,开展执法依据“立、改、废〞的清理,以确保检验检疫执法依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重点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标准性文件,在全面清理根底上,统一进行修订和废止。开展标准性文件执行监督检查,结合年度业务督查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探索建立标准性文件执行监督反响与改进机制。
(三)深化审批改革标准行政许可。主动承接省局下放的各类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制定统一的行政许可操作标准和各类许可事项作业指导书、流程图,在局网站主动公开;遵循高效便民的原那么,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和发证,实施办理时限承诺,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四)积极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绍兴检验检疫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积极探索重大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
(五)组织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在出口商品领域,将双边协议国家出口商品(非洲为主)较为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区域,集中打击涉及玩具、日用消费品、小家电等重点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出口食品、农产品掺杂使假、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行为。在进口商品领域,重点加强对进口消费品、食品等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商品的监督管理和打假维权。
(六)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做好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维护,及时采集失信信息,行政处分和不合格批次采集率到达20230%。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在检验监管工作中的利用率,让诚信度高、质量管理完善的企业享受便利的通关放行模式。积极参与横向联合,主动融入地方信用平台建设,促进企业信用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七)进一步完善12365热线建设。加强12365热线的各类宣传,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渠道,鼓励消费者通过12365热线 等渠道反映不合格产品质量信息,举报质量违法行为。落实专人负责12365热线,保持12365热线24小时开通,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各类接受的投诉举报,解答检验检疫业务咨询。
(八)强化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制定2023年度业务督察方案,落实省局业务督查内容并结合我局实际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督察反响及工作改进机制,及时总结分析业务督察发现的制度障碍和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整治建议,有效防范苗头性问题转化成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的风险。
(九)大力开展对内普法学习培训。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各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履职尽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全局性法律知识学习讲座,贯彻落实各部门每月一次的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法制度,提高全局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十)积极开展对外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检验检疫法律知识,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认可日、世界艾滋病日、“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播送、报刊、互联网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十一)完善法律参谋制度。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参谋协议,进一步发挥法律参谋在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和法律支持的作用。根据省局部署开展公职律师申报,培养检验检疫系统内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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