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农村
教育费附加
征收
制度
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为标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保障我区农村教育事业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征收依据
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计征方法的通知(办]62号)和关于改进本市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征的补充通知(教计]87号、财行]179号),以及区政府关于调整“以工补农〞、“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专项资金征收方法的通知(金府33号)的有关规定征收。
二、征收范围、计征率
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范围、计征率按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滞纳金处理
企业(单位)应缴纳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逾期未缴的,从缴款期限次日起,按日加收应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的2‰滞纳金。
四、征收方法
征收采取银行代扣的方式,由区财政局、银行和企业(单位)签订“农村教育费附加〞缴纳协议书,企业(单位)按照本月应缴纳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于当月25日前由银行代扣缴纳。
企业(单位)歇业,凭企业(单位)的歇业证明,从歇业起停止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
当年新增企业(单位),区财政局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据实征收。
五、征收票据
(一)为统一核算,区财政局印制“XX省XX县区财政局通用缴款书〞。
(二)区财政局根据企业(单位)实际缴纳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向企业开具“XX省XX县区财政局通用缴款书〞。
六、资金结算
(一)为加强资金管理,便于统一核算,区财政局设立财政专户,统一核算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
(二)扣款银行应及时把代扣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划入财政专户。
七、资金使用管理
(一)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使用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二)征收手续费根据原规定比例提取,由区财政局负责支配。
八、征收部门
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的主管部门为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要加强同税务部门、有关银行的密切配合。税务部门要及时把企业(单位)的信息提供给区财政局,并协助做好征收工作。各镇(工业区)、街道要配合做好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工作。
九、本方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