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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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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计划生育 政务 公开
方案生育政务公开栏 公民实行方案生育的权利: 1、依法生育的权利; 2、实行方案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获得方案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效劳的权利; 5、获得知情选择平安、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效劳的权利; 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开展的权利; 7、公民实行方案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8、公民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公民实行方案生育的义务: 1、公民有依法实行方案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在实行方案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3、公民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标准生育行为的义务; 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指导的义务; 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的义务;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缴费的义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篇:村方案生育政务公开栏毛家港镇曹咀村方案生育政务公开栏 政策类 一、现行生育政策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 二、生育第二个子女及再生育子女的条件 1、夫妻双方属于城镇居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1)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2)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3)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4)夫妻只有独生女的;(5)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3、再婚夫妻生育 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三、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和标准 1、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9日没有违反我省方案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享受奖励扶助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 2、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 四、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1、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后享受以下优待,从领证之月起到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2023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时按本人退休时月根本工资的5%享受每月奖励金。 3、国有XX县区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3500元。 4、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工程、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5、农村独生女中、高考加十分,农村双女户中考加5分。 五、方案生育的发放标准 1、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是我省城镇和农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到达三级以上)。 2、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23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六、处分政策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1、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 3、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 (二)违反政策生育的,按照以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1、城镇居民违反政策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违反政策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经核实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或者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违反政策多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依据规定的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违反规定收养子女的,或者骗取生育证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处理。 (五)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政策生育的给予开除处分。多生育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 (六)党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方案生育证明生育子女的; 2、违反规定多生育子女、重婚生育子女或者有配偶与他人生育子女的; 3、违反规定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七、村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1、对农村只生一个女孩的夫妇,主动放弃二孩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夫妻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奖励202300元,对持证生育二个女孩的夫妇,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奖励500元,对当年生育一孩夫妇,三个月内(剖腹产半年内)采取长效节育措拖的,奖励20230元。 2、对独生子女、双女实行升学奖励,但凡独生子女考取三本以上大学的,奖励500元,特困生奖励202300元,双女户奖励500元。 3、对生育文明、诚信生家庭给予物质奖励或者是经济奖励。 4、对贫困计生家庭实行优先扶持,优先安排工程,优先进行培训,优先提拱技术,帮助贫困计生家庭开展生产,脱贫致富。 5、实行计生协会以专业协会有效对接,引领广阔计生家庭走向致富开展之路。 程序类 一、生育效劳证登记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登记表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照片。一方属外地计生部门婚育证明,到村(居)委会登记,乡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审核办理。 二、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提供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协调书)、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照3张;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填写生育第二子女申请审批表或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村(居)委会审查乡级计生办审核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公示,市级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独生子女死亡的,需要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级三级以上。 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成年育龄妇女持近期免冠登记照及相关证件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育龄妇女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乡(镇、街办)在核实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的根底上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并将情况通报办证对象所在村(居)、单位。 六、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办理程序 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生育效劳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户籍证明)、夫妻及子女近期免冠小二寸合影照片两张;空挂户和人户别离对象,应提供现居住地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登记表;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到乡(镇)、街道计生办代办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转交给申请对象。办证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注销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 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县级人民政府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做出书面征收决定(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出书面征收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维权类 一、人口和方案生育群众工作纪律 不非法关押群众;不打骂侮辱群众;不损坏群众财产;不违规收费罚款;不强迫群众受术;不违背效劳承诺;不刁难群众办事;不借机以权谋私。 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阔群众关心、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对以下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1、党员、领导干部违反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3、非法为他人实施方案生育手术或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 4、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方案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毁坏违反方案生育规定的人员的家庭财产、不经法定程序扣押违反方案生育规定的人员财物,以及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5、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方案生育统计数据的; 6、截留、克扣、挪用、贪污方案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7、利用再生育审批权徇私舞弊,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办理生育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人口和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及群众工作纪律规定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并为举报人保密,并给予500—202300元的奖励。 效劳类 一、行政工程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四项手术证明;奖扶特扶证明;有关表格、资料、宣传品等;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的病残儿鉴定;人口计生生殖健康培训和随访效劳;结扎并发症鉴定;发放避孕药具。 二、技术工程 孕情、环情监测;放臵、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需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需的各项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三、方案生育工作效劳承诺 生育效劳证办理时限为2023个工作日;生育证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办理时限为工作日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时限为工作日即办;为流入已婚妇女、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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