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风建设指导方案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去年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根底上,2023年,以学习贯彻市行政问责规定(以下简称行政问责规定)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活动内容组织全市广阔公务人员学习贯彻行政问责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执行不力、行为失范、监管不力、决策违规等情形发生,强化行政问责,标准行政行为,增强效劳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全面振兴进程。二、活动范围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重点监督检查与经济开展环境密切相关,具有审批、执法等效劳职能的部门、窗口和关键部位的工作人员。三、方法步骤(一)学习阶段(3月1日至4月1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市行政问责规定(学习阶段方案已制定下发)。(二)实施阶段(4月2日至10月31日)。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和各单位政风活动开展情况,查摆和解决问题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明查暗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学习行政问责规定纳入公务员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宣传部门负责联系省、市新闻媒体对行政问责规定的学习和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报道;继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意见箱、在市长公开开设政风专线、在行政效劳中心等窗口单位设置政风问题投诉箱,接收转办社会和公众反映的政风问题,深入企业和大工程单位倒查存在的政风问题。适时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专项活动。相关部门要对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逐项启动问责机制,对调查核实后确定存在问题的当事人和单位实施问责。对学习、落实情况,以及正反面典型进行及时通报。(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工作成果,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提炼,予以制度化,形成政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四、组织机构根据市级领导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其成员。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派人组成,相对集中办公。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作为政风建设年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组建本部门、本单位政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工作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