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村规民约制定执行中的思考新编.docx
下载文档

ID:1534774

大小:15.35KB

页数:6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村规民约 制定 执行 中的 思考 新编
村规民约制定执行中的思考 处理村规民约信访问题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人们普遍关注和讨论的焦点。科学兴村、民主管村、法治治村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扶贫攻坚、精准扶贫给广阔农村工作注入新动力、新活力。农民的法治意识空前提升,信访维权意愿不断彰显,由村规民约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逐步显现,牵动了地方党委政府的神经,也带给管理者更多的思考和反思。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下面从三个方面浅谈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村规民约信访问题集中表现 近年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小场镇失地农民增加速度前所未有,涉及到农民利益分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信访案件成倍增长。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对象确实定、涉农资金的使用、涉农工程的实施等也暴露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集中表达在三个方面: (一)集体经济组织中少数人利益受到侵害 近年来,全市各地发生多起到市集访事件,其中不乏有反映利益分配不均、不合理,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或多或少与村规民约制定和执行上有牵连。xx乡程××等十余人集访市委市政府,反映多年前从本县偏远乡村迁入经开区落户,交了入户费,承包了集体土地,但当集体土地被征用后,补偿安置被排挤在外,原因是补偿方案是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代表了绝大多数利益,外迁户不能一视同仁。此类事例举不胜举,其共同特点是,“村 -1本地村民,应该享受当地征地补偿政策,自己却被排除在了政策之外。当地村干部振振有词:“这个约定是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的,大家也一直遵照执行,自己两个女儿也只有一个享受了政策。〞单从村规民约上说,似乎看不出破绽,但假设与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就不难发现村规民约实际剥夺了信访人的权力。土地法明确规定,但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权享受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各项政策,失地农民社保是以承包土地主体失去土地占比为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剥夺。由此可见,村规民约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才经得起历史和现实的检验。 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些信访问题之所以存在和发生,其核心在“利益〞二字,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和权力是对等的,利益是平等的,如果我们在设计制度上、制定规那么时,不能照顾到所有合法权益诉求,信访问题产生也就在所难免。 二、村规民约信访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 由村规民约引发的信访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方一俗的影响,也有体制机制设计的缺陷,还有人为方面的原因,只有真正把握病因,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解决问题。 (一)思想观念陈旧保守是村规民约信访案件产生根本原因近些年,基层根底工作得到了夯实,村(社区)组织得到了开展壮大,队伍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村民自治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和保障。但也要看到,村(社区)干部总体水平不高、领导能力不强的现状还将长期存在。村民自治本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但如果基层组织不懂得运用,甚至滥用,将会适得其反。对村规民约的两种认识不可取。一种是过分夸大和 -3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哪些事项可以以村规民约的方式确定为长期有效的决定,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村级组织对于村民完全是本糊涂账,这必然导致上级的政策、指示和要求落不到实处,群众对基层组织的做法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对立情绪,从而埋下信访的“种子〞。 (三)基层作风问题是是村规民约信访案件高发的潜在原因今年以来,我市进京非访46人,越级访144人,其中反映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45人,反映各类农村利益诉求68人,占进京非访、越级访案件59.47%。有的村级组织十几年不公开财务账务;有的村(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执行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等惠民政策中,优亲厚友、区别对待;在提供一份证明、一个公章、一个保单等根本效劳中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好处,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在土地征用补偿、地地经营流转等事项中,程序不公开、标准不统一,存在与民争利、侵占群众利益行为。凡此种种,暴露出基层作风建设的垢病和顽疾,需要长期整治和治理。 (四)基层管理缺失是是村规民约信访案件高发的必然结果监督缺失、监督不到位是村规民约信访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有的乡镇干部,狭隘理解村民自治就是村(居)民自己的事,规定是他们自己定的,其执行结果如何,与己无关。市委领导在接待xx区的一件因村规民约引发的信访事项时,村镇两级都认为制定的村规民约没有错,要维护权益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当接访领导问道,村规民约有没有在乡镇备案,乡镇有没有进行认真审查时,镇村干部面面相嘘,哑口无言。村民自治组 -5三是在执行上要公正公平。在村级组织中,但凡村班子团结、领导集体有凝聚力、向心力的,对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就彻底,管理水平也较高,村民之间就能和谐相处。反之,但凡村班子不团结,凝聚力不强的,村规民约对村民的约束力就变得软弱无力,甚至变得一纸空文,村民之间矛盾纠纷日积月累,由量变到质变。村规民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村民享有平等的知悉权和决定权。一个方案,一个决定,进行广而告之,反复征求每个村民的意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进行讨论,发扬民主、表达监督、阳光运行,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 (二)村规民约必须坚守法律底线 一是村规民约要“依法而治〞。这里的“法〞,首先是指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所谓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就是村民自己的“小宪法〞,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是村民实施村民自治的根本依据。它是村民基于法律的授权,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照村民集体的意愿,经过民主程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是村规民约要“权不越线〞。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限制的,并不是规约中的任何内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村规民约是基于法律授权而制定的,是用来填补法律空白的,而不是用来替代法律的,更不能与已有的法律相冲突。因此,村规民约中的内容,但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或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够用来约束村民。 三是村规民约要“程序合法〞。村规民约涉及全体村民的根本利益,表达全体村民的意志和意愿,需要得到全体村民的一致认 -7三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现实工作中,哪些事情应该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哪些问题应提交村民讨论,哪些事情交由村民决定,既考手艺,也考谋略。作为村级组织及成员,首先要出于公心,在大事大非的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把维护村民利益置于最高位置,心底无私天地宽,办起事来才能放开手脚。其次,严格办事程序。该向全体村民公开的事项决不能藏藏掖掖、玉面遮羞,一次性把“菜〞上齐。要与村民坦诚相见,肝胆相照,感同身受村民疾苦,换位思考村民诉求,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前。再次要充分发扬民主。出台一项民约,作出一项决策,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容许不容许、支持不支持放在首位,要坚持“三上三下〞群众工作法,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多商量,多沟通,多协调,始终做到未取得绝大多数村民的同意的方案不出,未争取多数村民支持的工程不上,有损村民利益的事不为。 -9-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