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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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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业生产 托管 服务 试点 项目 实施方案
优质文档 2023年市农业生产托管效劳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支农工程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银川市农业生产托管效劳试点工程,健全和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融合,使农业效劳业成为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战略引擎,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通过政策引导社会化效劳组织带动小农户,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市场,重点围绕粮食作物和特色优势产业,扶持社会化效劳组织开展托管效劳,提升各类效劳组织效劳水平,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带着小农户开展高质量现代农业。 (二)根本原那么 1.坚持效劳小农户。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开展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的重点。要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开展的原那么,把效劳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自身干不了、干不好、干得不经济的问题。 2.坚持效劳带动规模经营。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纽带,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引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生产。 3.坚持效劳重要农产品。把提升粮食、蔬菜、葡萄等农作物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降低农产品生产本钱,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 4.坚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社会化效劳市场、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效劳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效劳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效劳市场正常运行,标准有序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健康开展。 二、工程目标 围绕永宁县闽宁及周边乡镇优势主导产业,引导小农户和经营主体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效劳,对农民急需的生产效劳关键环节开展托管效劳,降低农业生产本钱,提高农产品品质,实现农业生产专业化、全方位社会化效劳,培育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组织,提升全市农业生产效劳水平。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工程实施以永宁县闽宁镇为核心、辐射周边乡镇,开展粮食、蔬菜、葡萄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2万亩,工程扶持资金162万元。 三、工程实施内容 (一)补助范围。根据2023年宁夏农业生产托管效劳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范围为永宁县闽宁镇及周边乡镇,农业生产托管效劳品种为粮食、蔬菜和葡萄。 (二)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覆盖面〞原那么,重点支持农业生产过程耕、种、防、收、4个主要环节支持(已享受工程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三)补助对象。有一定规模、效劳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效劳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农业社会化效劳组织。 (四)补助标准。根据产业开展、托管效劳市场开展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效劳环节、效劳内容、效劳补助标准,财政补助占效劳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分环节补助重点向飞防、平田整地等托管效劳薄弱环节倾斜;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80元。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效劳,合理制定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1-5。 (五)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置效劳、先效劳后补助的方式。 1.耕、种、防、收全产业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效劳。补助资金按照效劳组织与效劳对象签订的效劳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按规定程序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实施效劳主体。 2.耕、种、防、收分环节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效劳。补助资金按照效劳组织与效劳对象签订的效劳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每个环节按照签订的效劳合同实际作业量进行补助,补助环节按规定程序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实施效劳主体。 (六)工程实施范围及资金补助方案。自治区下达银川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效劳试点工程任务面积2万亩(按托管系数计算面积),银川市预计托管面积34054亩(按托管系数计算面积2.54万亩),工程试点资金162万元。具体方案托管情况如下: ⒈在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效劳玉米种植2820亩。具体环节补助资金根据作业补助表进行核实兑付。 ⒉在永宁县望远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效劳玉米种植5941亩,其中:丰盈村2570亩,永清村1575亩,长湖村700亩,上河村410亩,政权村686亩。具体环节补助资金根据作业补助表进行核实兑付。 ⒊在永宁县李俊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效劳玉米种植12708亩,其中:西邵村3493亩,魏团村640亩,宁化村5418亩,李庄村3157亩。水稻种植1253亩,其中:李庄村,204亩,宁化村1049亩。小麦990亩,其中:宁化村430亩,西邵村560亩。具体环节补助资金根据作业补助表进行核实兑付。 ⒋在永宁县杨和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效劳玉米种植1329亩,其中:东全村220亩,王太村320亩,旺全村789亩。蔬菜种植581亩,其中:东村全280亩,旺全村301亩。小麦东全村280亩。具体环节补助资金根据作业补助表进行核实兑付。 ⒌在永宁县胜利乡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效劳玉米种植1885亩,其中:五渠村680亩,陆坊村1205亩。蔬菜园林村90亩。具体环节补助资金根据作业补助表进行核实兑付。 ⒍在永宁县望洪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效劳玉米种植3051亩,其中:农丰村457亩,新华村727亩,宋澄村238亩,史庄1473亩,增岗村86亩。小麦1498亩,其中:增岗村1292亩,史庄村206亩。蔬菜增岗村1228亩。水稻靖益村400亩。具体环节补助资金根据作业补助表进行核实兑付。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组织遴选标准 (一)具有法人资格,原那么上工商注册3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信用公示、纳税申报等正常有效,征信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效劳经验,原那么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效劳3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平安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三)领办合作社必须是银川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企业必须是星级社会化效劳组织,农业综合效劳站必须是星级农业综合效劳站。 (四)拥有与其效劳内容、效劳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五)具有与效劳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设有接待区,室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有农业生产托管效劳相关工作流程及效劳承诺等。 (六)具有留存托管效劳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留存所有档案必须在3年以上。 (七)效劳组织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社会影响。 五、工程实施流程 (一)征询效劳价格。结合全市及永宁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实地查看、市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广阔农户、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和效劳组织意见,形成客观公正的效劳征询价格,并进行公示,到达各方满意的效果。 (二)优选效劳组织。通过实地查验,遴选测评打分,择优选择效劳3年以上、拥有效劳机械、效劳对象满意、社会信誉号的效劳组织,按照公平竞争、标准择优确定工程实施的社会化效劳组织,原那么上单环节社会化效劳组织不少于3家,确定后的效劳组织名单将通过“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签订效劳合同。承担工程实施的效劳组织分别与农业农村部门和效劳对象签订效劳合同,明确效劳区域地块、效劳面积、效劳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效劳指标和绩效验收等。 (四)验收作业效劳。工程实施完成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村、效劳对象和效劳组织,共同核实效劳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填报银川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补贴资金核算表,并作为工程验收凭证和资金结算依据。 (五)拨付补助资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工程牵头抓总、监督管理,银川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银川市农经站)具体负责工程组织实施。市农经站要根据工程方案要求,适时监督指导工程实施过程,承担任务的效劳组织要按时完成工程托管任务,按照相关验收程序,到达验收标准,由市农经站向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进行公示后,及时将工程资金拨付到效劳主体。 (六)做好工程总结。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工程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时上报银川市农经站,市农经站要按要求及时报送工程阶段性执行情况。对2023年工程实施完成情况,要做好工程实施总结工作,全面总结分析工程实施情况,工程实施总结报告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改革与经济指导处和农经站。 (七)实施绩效考核。工程完成后,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银川市农经站、永宁县农经站要对工程实施主体的工程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工程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工程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八)建立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坚决退出试点范围,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实施乡镇,鼓励实施主体探索支持环节、扩大试点区域范围的动态机制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是工程实施主体,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试点工程顺利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蒋恒斌银川市委农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冯淼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贾慧杰银川市农经站站长 李岩琴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登彪永宁县农经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农经站,负责组织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永宁县农业农村局、银川市农经站、永宁县农经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程检查、验收、总结等工作,确保工程圆满完成。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二)强化检查指导。银川市农经站要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检查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积极探索创新社会化效劳体制机制,培育壮大社会化效劳组织和效劳市场,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水平。要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效劳对象和群众的反映意见,对效劳面积、效劳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效劳组织效劳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平安高效。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于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平安高效。效劳组织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农业生产托管工程实施资格。 (四)强化宣传引导。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和媒体报导工作,充分调动农户和效劳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效劳的政策环境,鼓励引导广阔农民和效劳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效劳。加强舆论宣传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效劳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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