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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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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开展 酒类 市场 专项 整治 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分局、科室: 经市局研究决定,现将XX县区工商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XX县区工商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酒类整治方案通知 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2223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15份) XX县区工商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基层分局、科室、执法队:202223年3月23日,XX省XX市五峰县发生用工业甲醇兑制散酒致使人员伤亡事件,造成4人死亡,2023多人入院治疗,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为此,XX省酒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标准我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食品平安法、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方法、XX省酒办关于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XX市酒类商品流通管理方法,我局定于202223年7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张大威、高宝仁,成员单位:公平交易科、消保科、市场科、商广科。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主要负责督察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基层分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到人,同时签订责任状。对发生的杏花村酒、阜阳奶粉、三鹿奶粉、五峰白酒等食品平安事件,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对酒类市场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平安酒。 二、严格执法,对酒类市场进行有方案、有步骤、有目标的全面整治 (一)摸清底数,全面排查 各分局按照属地管辖的原那么,以市场巡查、登记管理为依托,全面排查,摸清统计好本辖区内生产、批发、零售酒类商品的户数,是否有营业执照,逐一登记,分类监管。 (二)严格管理,建档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酒类商品流通管理方法的规定,对辖区内的经销单位建立专门酒类监管档案,包括:进销货台帐、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标签、经销的渠道、送货车牌号、进货企业营业执照、工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优质产品标志等,生产白酒的企业还要提供工业生产许可证。 (三)认真执行生产、销售酒类产品相关规定 1、散装酒经营者所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盛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标明酒的名称、酒精度、厂名、厂址、原料、执行标准、出厂日期等; 2、酒类经营者应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白酒; 3、酒类经营者储运酒类商品时应符合卫生管理、防火平安和储运的相关要求,酒类商品应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地区,不得与有毒、有害、污染物、腐蚀性物品混放。 4、酒类商品经营禁止以下行为:(1)仿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识、名优标志、注册商标、特殊标识、傍名牌等虚假宣传行为;(2)伪造产地,使用虚假的文字说明,篡改生产日期,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酒类商品; (3)销售含有非食用酒类原材料或添加剂配制的酒类商品; (4)在酒类商品中掺杂使假、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5)采用不正当有奖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酒类商品行为; (6)采取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商业贿赂以销售或者购置酒类商品; (7)仿造、串贴酒类商品标识; (8)擅自处理、拆封、转移、销毁被封存受检的酒类商品;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具体要求 1、各分局要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整治活动要有成效,要彻底扭转酒类市场混乱的局面。 2、协同配合,扎实开展工作。各基层分局要与卫生、商务部门联合行动,强化监管的手段,提高打击力度。 3、做好投诉、举报接待工作,对查处的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没收等强制措施的,一律杜绝以罚放行。 4、各基层分局每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阶段性总结形式上报到公平交易科,由公平交易科汇总上报局领导小组,同时11月末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及预警文书、采取强制措施文书、处分文书等相关材料上报,并随时做好市局检查、抽查准备工作。局领导小组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不积极行政问题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二篇:酒类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平安、效劳开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那么,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酒类商品平安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机制,完善酒类商品平安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平安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酒类商品平安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平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标准全市酒类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酒类商品平安知识,改善全市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酒类商品消费平安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促进兰州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开展。 三、整治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那么,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批发,无备案登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对经营不符合酒类商品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酒类商品要依法查处。 (一)检查酒类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批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酒吧及娱乐场所的无备案登记零售经营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方面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一店一证,证照相符。 (二)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特别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教不改,迎风售假的酒类经营企业、“名酒店〞,要坚决予以重点打击,该重罚的重罚,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取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标准酒类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阔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平安。 (三)全面实行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方法规定,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保证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零售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县区要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酒管局及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四)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制度,保障酒类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各县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酒类流通随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不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伪造、买卖、转借、装让、骗取、篡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标准散装白酒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的销售管理,并将散装白酒的购进、销售工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散装白酒销售市场标准运行,销售商品质量平安。 (六)严格督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酒类经营企业,特别是餐饮、酒吧、娱乐场所是否全面落实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规定的酒类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假酒入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市场、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彻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加工、制造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窝点,从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平安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全酒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检化验中心,完善监测手段,加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xx年9月中旬开始,到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9月2023日—9月20日)。各县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3月2023日)。各县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内酒类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标准和纠正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xx年3月20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整治组报送工作总结。 (三)测评验收阶段(xx年3月11日—3月20日)。在自评自查的根底上,配合市食品药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稳固建制阶段(xx年3月21日—3月31日)。在测评验收的根底上,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稳固整治成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强化管理的对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任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酒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酒管局副局长为成员。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王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流通中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酒管局负责催促检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酒类商品平安追溯体系、建立检化验中心,酒类同业协会负责对“放心酒示范店〞的评定审核及检查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衔接,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名酒店〞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过去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记录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逐户上门检查。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依法取消酒类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消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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