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统计
监督
检查
法制
工作计划
统计监督检查和法制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统计监督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统理念,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把统计执法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统计执法保障作用,制定2023年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一)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单位的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常规性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县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开展市级统计监督检查,抽查三个乡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针对有关专业工作的重点内容,将统计数字增速异常的乡镇和相关指标之间匹配性、协调性差的乡镇作为重点检查地区和重点单位,确定具体检查对象;三是认真开展经济普查专项统计执法检查:从二季度开始,将在深入调研的根底上,联合部门、专业确定经济普查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方式和有关单位,加强对经普重要指标的监督。
(二)加强统计执法惩罚和曝光
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标准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假设干规定的精神,对各类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县局将借助统计信息网、湾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及时通报和曝光,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到达“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推广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约谈问责制度
针对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贯彻统计法、统计制度和上级工作部署不力的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省局将按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约谈制度对相关市、县(区)政府和统计局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加强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行政追责,对查处不力、统计数字严重失实的地区、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综合运用约谈、告诫、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和整改回访等方式,提高统计执法效果。
(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访工作
县局将于下半年对去年被检查的统计违法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访工作,检查反响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有关被处分单位的整改情况等。逐步完善政府机构和被调查单位间沟通交流机制,了解基层统计工作的困难,帮助调查对象提高认识,充分整改,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要积极支持统计执法人员参与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和执法人员的配备,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要保障必要的统计执法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加大办案设备等配备,保证统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通过统计执法骨干培训、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今年将举办一期统计执法知识培训班,完善对执法人员的管理。
第二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一、创新方式,突出法制宣传实效
(一)完善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一是实行统计普法形势分析制度。认真做好普法阶段性工作分析与交流,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深化普法效果。二是推行统计普法联系制度。畅通上下级统计普法机构的联系渠道;加强普法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普法经验,切实推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有效。
(二)积极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在继续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根底上,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和配合程度。要继续加强党校统计法宣传,提高党政领导对统计法认知度。
(三)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公布日、修订日、实施日等重要时点,因地制宜地通过报刊、电视、播送、网络等多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卓有成效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利用互联网、微博和微信等新兴媒介,拓展普法平台、创新普法方式。
(四)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增强宣传实效。坚持普法和执法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指导、催促改正;扩大检查地区的执法教育效果,努力做到以一个典型案件教育多个统计调查对象,以执法促进普法,执法惩罚和教育功能并重,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责任意识教育。
(五)落实统计违法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市局每年将定期公开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件。要在公开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上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及时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自觉性。
二、分类指导,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
(一)通过举办培训、统计专业会议、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上岗培训等方式,对联网直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
(二)通过统计普法骨干培训、专题会议和知识讲座等方式,对统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各级统计人员严守统计法,严守联网直报工作的“四条红线〞和经济普查的“六条红线〞,坚决消除统计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三)继续重点抓好党政领导的学法用法工作。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活动平台,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知识宣讲活动,坚决打击干预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将举办1期以上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讲座。
第三篇:统计法制工作方案
一、全力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努力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进统计工作中法律的有效实施。
(二)有效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标准引导和效劳保障作用。根据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联网直报条件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标准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统计普法要重点围绕业务工作,并坚持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用统计普法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统计普法。
(三)大力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统计法制骨干力量,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要做到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统计法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综合效能
(一)着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今年要将经济普查专项统计执法检查纳入执法检查,继续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数据上报工作作为执法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代填代报、违法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县统计局将配合市局重点开展对工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等企业统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扩大统计执法检查效果。要确保一定的案件查办数量,并定期通报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二)深入推进统计执法的标准和创新。加强对本辖区内重点单位及乡镇的监督检查,特别要重点监控严重影响联网直报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的单位。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统计行政处分标准,标准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坚持处分与教育结合、管理与效劳并重的原那么,强化“约谈〞、“督办〞、“回访〞等统计违法行为整改处理机制。建立联网直报企业警示、催报和查询制度,全面推行企业一套表等重大事项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
(三)大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省市局统计执法和培训,积极参加市统计局的执法检查活动,整合力量,积极研究建立县统计执法骨干队伍。
三、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一)扎实开展日常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工作。进一步做好将统计法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本县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方案之中。通过组织讲座、培训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对政府统计部门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方面的学习,标准统计行政管理行为,提高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二是紧密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等全过程,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效劳全过程。要重点加强“三上〞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重点效劳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案例进行讲解,加深对统计法的理解,努力提高广阔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配合程度,着力提高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加强对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培训、讲座和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对统计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学法有方案、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二)精心组织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公布30周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宣传日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发动等重大事件,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要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
(三)要围绕“诚信统计〞建设主题,广泛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主题活动,创立有本辖区特色的“诚信统计〞品牌,树立鼓励守法与惩治违法并重的工作理念,正面引导社会以及调查单位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以及自觉遵守统计法的意识。结合本地区实际,总结推广开展“诚信统计〞工作的社会效果和经验,建立健全富有实效的“诚信统计〞培育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积极开展“诚信统计〞宣传,有效发挥“诚信统计〞在构建和谐统计关系,维护良好统计秩序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标准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对制定的各项标准性文件要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坚决杜绝超出法定权限或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现象,保障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将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统计机构报送备案。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