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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进一步
做好
培养
选拔
干部
工作
意见
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高等院校、市属各大企业党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党外干部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那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科学人才观,抓住源头、打好根底、完善机制、推进选拔,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与党密切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市强民富、碧水绿荫的黄河三角洲生态园林型现代滨州效劳。
二、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根本政策,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表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都要配备党外干部,其中人大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党外干部,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1名党外干部,政协领导班子副职中党外干部应多于党员干部人数;人大工作委员会、政协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中党外人士应占适当比例。
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的比例要不低于20%。县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比例,要在现有根底上有较大提高。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案生育、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
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要配备党外干部。注意在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党外干部。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员、陪审员、监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学或督导员。
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没有按规定配齐党外干部的,要在今明两年内配上;按规定应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力争在本届任期内配上。需要配备而没有配上党外干部的,在领导班子出现缺额时优先配备党外干部。
三、完善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的工作措施
完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保证。要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贴近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坚持标准,完善机制,改进方法,推动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正确把握选配党外干部的标准条件。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那么。要把好政治关,将坚决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作为首要条件。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注重选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误事、不坏事、不出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外干部;注重选拔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既有业务专长和代表性,又有较强参政议政、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外干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选拔任用党外干部,既要遵循干部工作的一般要求,参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又要充分考虑贯彻党的统战政策的需要和党外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做到原那么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要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和看待党外干部,看主流,看大节,看开展潜力。选拔任用党外干部既要坚持标准条件,防止为到达结构和数量要求而降低标准,又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旧观念,做到不拘一格、大胆选拔。
(二)不断拓宽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要扩大民主,放开视野,拓宽渠道,广纳群贤,在更大范围内发现、选拔、使用党外干部。一是在继续做好党委组织、统战部门推荐党外干部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推荐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的作用。二是在做好从党外人士比较集中的科教文卫系统特别是高等院校选拔党外干部的同时,注重从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及工作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和人民团体、科研院所、企业中选拔党外干部。三是适应经济社会开展带来的人才资源分布和结构的新变化,逐步消除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和留学归国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外人才,把更多的优秀党外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不断优化党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三)探索完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一是积极创造条件,为党外干部成长铺设必要台阶。党外干部的成长要遵循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通过加强党外干部任用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做到逐级提拔。要充分发挥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的不同作用,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为党外干部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群众认可度提供更多的时机和渠道。二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那么,选好配齐党外干部。要重点加强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党外干部安排这一薄弱环节,以今年领导班子届中调整为契机,早考虑、早部署、早安排。要有方案、有目的地拿出重要岗位安排党外干部,对特别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拔担任部门或单位行政正职。三是探索建立适合党外干部实际情况的竞争机制。要认真总结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经验,不断加以完善和标准,逐步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促使更多的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市委决定,今年适当时机,公开选拔一批党外干部。四是坚持严格审批、优先选拔制度。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时,凡应安排党外干部而没有安排的,不予审批;当地没有适宜人选的,由上级党委推荐、选派;一时没有人选的,要留出空位,及时补充。为使党外干部能够胜任新的工作和顺利中选,可提前放到适当的领导岗位上锻炼。变动党外领导干部职务,应同时提出递补人选。
(四)重视和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要求,把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盘考虑,同步实施。要以县级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为重点,抓紧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要根据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际,结合县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充实工作,建立县级党外后备干部名单。要结合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及时发现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新产生的代表人物和领导骨干。对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发现的符合条件、暂时不能提拔使用的优秀党外干部,按规定程序及时列入相应后备干部名单。要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全面提高党外后备干部素质。要重点做好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努力形成合理的结构和年龄梯次,保证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连续性、稳定性。今后,党外领导干部一般应从党外后备干部中选拔。
要有意识地把一些优秀人才留在党外发挥作用。根据工作需要,注意保存局部优秀人才在党外工作,对县级以上党外干部和列入县级党外后备干部的,适当控制参加中国共产党。
(五)着力提高党外干部整体素质。针对党外干部实际,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方案,加强教育培养。要把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作为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多党合作的荣耀历史和优良传统。要加强以履行岗位职责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和相关能力的培训,认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市场经济、依法行政、领导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要拓宽培训渠道,积极选调党外干部到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培训。今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把全市科级以上党外干部全部轮训一遍。今年下半年,在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一期党外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年富力强的青年后备干部队伍打下坚实根底。要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注重党外干部的实践锻炼,增强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组织党外干部到上级机关或经济相对兴旺地区挂职锻炼,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对根本素质好、有开展潜力的党外干部,要及早进行交流任职或轮岗,使他们在不同岗位上得到全方位锻炼,丰富和积累领导经验。
四、加强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领导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上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各工程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经常听取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汇报,加强分类指导,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与措施。要科学制定和完善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到在目标上有机衔接,在政策上统筹考虑,在责任上同步落实,在工作上协调推进。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统战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互相支持,形成整体合力。
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以上要求,抓紧研究和制定本县区、本单位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6月底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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