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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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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危险 化学品 安全生产 专项 整治 行动 实施方案
市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5篇 【篇一】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化工事故的教训,按照xx市通川区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通区安委〔2023〕2号〕和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3〕38号〕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区安委关于平安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通过政府持续精准、严格标准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平安水平,促进全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营造良好平安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严把拟建、在建工程平安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准入条件。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开展战略和加快构建“5+l〞现代产业体系开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工程,严禁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外新、改、扩建化工、医药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工、医药产业及配套园区布局,严格执行平安防护距离要求,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坚决防范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专项整治范围 此次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和油气管道企业。 四、工作时间安排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XX省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中的工作时间安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五、重点任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监管行业领域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督导,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高质量开展的有关举措。 〔一〕严格用地准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用地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工程,一律不批准用地。禁止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严把“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用地关口,倒逼产能退出。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一律不得进入供地程序。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在长江干流及支流一定区域内禁止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的有关要求。 〔二〕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化工医药产业布局。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品拟建工程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且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 〔三〕严格工程审批,建立管制和纠错机制。严格工程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对不符合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准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不予通过预审,并积极参与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的多部门联合审批机制。 〔四〕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行为。对涉及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建设工程的违法用地,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要把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违法用地作为执法监管重点,要充分利用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及12335举报 等日常监管手段,及时发现该领域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立案调查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责任。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片区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平安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省、市、区关于当前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 〔二〕坚持工作标准,强化督导问责。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片区所要依照工作职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指导、领导,坚持工作标准,按职责分工和整治任务的进度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要强化督导考核,将专项行动纳入平安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要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采取专项督导、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推进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力戒整治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监督和执法检查责任,“严、细、实〞地开展整治工作。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XX省XX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3〕18号〕精神,深刻吸取XX省XX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xx港“11·4〞碳九泄漏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发生,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决定从2023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反三违〞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港口经营、废弃化学品处理、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消除平安隐患,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提升本质平安水平,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平安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88号〕精神,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这次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突出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平安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责任。整治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根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平安生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等。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步骤 2023年12月开始至2023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23年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发动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气氛。 〔二〕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以全面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广泛发动、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港口经营、废弃化学品处理、长输管道输送等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xx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按方案要求开展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期完成。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3月底〕。适时组织开展百日行动专项督导、考评验收,固化经验做法,总结形成管控制度和机制,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教育培训保障、平安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排查企业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岗、不在位,或在岗在位不具备履行平安管理责任的能力的情况,坚决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要有明白人来管明白事〞,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有实际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责任的能力,企业的平安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坚决杜绝出租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和场所给他人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二〕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隐患排查治理 以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催促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23〕121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那么〔安监总管三〔2023〕103号〕和国家相关标准标准,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不整改到位不能生产经营的原那么,对一般隐患要制定合理的整改时限并按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管控 1.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摸排。要再次全面地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理、长输管道输送从业单位的排查摸底,对照市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xx安委〔2023〕26号〕和市安办转发XX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XX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xx安办函〔2023〕21号〕要求,补缺补漏,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2023年2月底要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各环节平安风险摸排,完善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分布档案并按要求做好XX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2.严格源头风险管控。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条件、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在行政许可时严把平安生产、经营准入关,对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要求的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禁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对所有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复查,但凡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责令改正,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直至撤消有关证照等行政处分。 3.强化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工作。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标准全面完成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平安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平安使用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23〕74号〕要求,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平安风险研判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平安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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