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XX县区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新编.docx
下载文档

ID:1526990

大小:17.50KB

页数:4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XX 区委 组织部 发展党员 工作计划 新编
XX县区委组织部XX年开展党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加强调控,慎重开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加快推进我县四个突出、五大提升开展战略和两个打造、四项建设开展重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一)总量调控。县委组织部明确我乡2023年开展党员数总量控制在7名以内,总量继续降低。 (二)优化结构。各党支部要正确处理开展党员数量和质量的 关系,坚持以调控开展党员数量为重点,以提高开展党员质量为根本,注重改善开展党员结构。2023年,全乡力争开展35岁及以下的到达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到达80%、女党员到达30%)。开展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到达65%以上;在共青团员中开展党员的推优面到达95%以上。 (三)后备队伍。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 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上,做到每开展1名党员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藏,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对象的年龄、文化、性别等应与每年新开展党员的结构比例大体相当。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党支部新开展党员材料不合标准要求,未及时报送材料,导致乡不能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审核。 (二)个别村党支部书记突击开会,召开党员大会前未提前通知所有党员,导致局部外出党员不能及时到会。今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一般应提前3天以上进行通知,党委列席支部大会的党员干部要在会前对通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有突击开会情形的,应督助党支部改期开会。 (三)个别党支部在开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代写材料、代签字、涂改时间、伪造会议记录等弄虚作假的现象,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不严。乡党委将继续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并对违规开展人员的党员身份不予成认。 (四)少数党支部未及时召开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导致个别预备党员预备期超过两年的情况,违反了党章第七条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追责。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调控,加强组织领导。为不影响下一年度开展党员总量调控工作,各党支部2023年开展党员所有程序必须在7月31日以前完成,一般不得跨年度审批党员。个别2023年底经支部吸收而本年度才报党委审批的党员,占今年的方案数。 (二)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群体。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必须从优秀工作者、优秀村民中开展,以村组干部、大中专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和大学生村官为重点,注重将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着群众共同致富的先进分子开展成党员,力争消除3年以上不开展党员空白村、无35岁以下党员空白村、无女党员空白村。 (三)坚持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格入党标准条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防止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要严格执行开展党员记实制、推优制、党委派员列席制、备案登记制、票决制、审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详见隆委字[2023]2023号文件)。从提出入党申请到成为正式党员,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和时间进行。入党申请人到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为6个月左右;入党积极分子到开展对象至少1年以上;开展对象到预备党员一般为3个月左右;预备党员到正式党员为1年;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公示期限,一般为5-7天。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审批,最长不超过6个月;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基层党委要严把审批关,坚持做到六不批,即:未经民主推荐的不批,未达培养考察期限的不批,未通过培训、政审、公示、专人谈话等规定环节的不批,未通过支部大会票决的不批,未通过县委组织部审查的不批,材料随意涂改、签字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不批。 (四)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成认。 第4页 共4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