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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
县住建局四
举措
保障
农民工
工资
县住建局四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
一是全面推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建筑企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我县每个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安装门进系统,设立一名以上劳资专管员,与工地用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台账,做好用工人员考勤记录,全面推进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专账管理。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人社、住建、金融部门签订的监管协议下,设立某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将资金划拨至该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推进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管协议,根据实名制管理信息,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企业盖章,住建、人社部审核后,交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是严格执行监管项目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在工程开工前,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告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投诉举报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