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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伤保险》之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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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2023 待遇 申领 流程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一、工伤医疗费报销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本卷须知。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三、转诊转院   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四、个人医药费用报销   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   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以下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本卷须知。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五、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费用结算   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   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费用,按月填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结算表,提供配置辅助器具明细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审核结算。   六、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的备案   单位须报送以下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个人填报的贵阳市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备案表、异地定居工伤人员户口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单位填写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七、一次性工伤待遇申领   一次性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核定。   八、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   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并提供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进行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九、经常性待遇申领   工伤保险经常性待遇包括: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供养亲属资格确认的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核定经常性待遇。符合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条件的发给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   十、经常性待遇资格年审   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审一次,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年审。年审时需填写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年审表,凭工伤职工生存状况证明、供养亲属生存状况证明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条件发生变化的证明,由单位或本人持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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