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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转变
政府职能
共建
社会主义
和谐
转变政府职能共建社会主义和谐
[内容提要]共建共享是追求和谐社会的重要理念。它不但指出了造成目前社会不和谐现象的主要原因,而且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是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这需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一步标准行政权力的运行,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关键词]共享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职能
202322年两会期间,胡锦涛同志发表了“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要讲话,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反响。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指出了造成目前社会不和谐现象的主要原因,而且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将构建和谐社会工作提到一个新的境界。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全力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开展要求的公共效劳型、有限责任型政府模式,是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本文试图在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视野下,探讨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因及其路径选择。
一、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
(一)问题的提出
共建共享是追求和谐社会的重要理念。中国人民历来有着美好的追求。太平天国运动中提出过:“务使天下共享〞,“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人不温饱〞。康有为曾提出“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然而,由于历史的局限,历代民众的理想不可能实现。中国共产党人作为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着中华民族振兴的事业,一代代共产党人都有自己的历史任务、历史课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领导集体,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思想和观点,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成为我们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开展是第一要务,坚持改革开放,继续做大我们的蛋糕,成为和谐社会的根底;提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法制保障;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诚信体系,形成一个多样之中有主导的百花齐放的社会;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的建设格局,确定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我们积极推进社会建设,更多地关注民生问题。现在,胡锦涛总书记又提出共建和谐、共享和谐的要求,将构建和谐社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
“共建共享〞不但指出了造成目前社会不和谐现象的主要原因,而且提出了解决的方法。目前,由于我们的社会财富还不够丰富,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人们会因为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短缺而产生矛盾和冲突,导致社会的不和谐。同样由于社会财富还不够丰富,我们不能很好地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制,不能使所有的困难群体获得很好的生活保障,导致社会的不和谐。另外,更多的不和谐是由于没能把这个还不够大的蛋糕切割、分配得比较均匀和公平造成的。这种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也往往使利益受损的社会成员产生被剥夺感和受挫感进而滋生不满情绪,导致社会的不和谐。“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紧紧抓住了这两方面的矛盾,目标是解决好把蛋糕做大和分配公平这两个根本问题。
(二)共建共享的内涵
对社会建设的重视,也是人类社会到近代以来的认识升华。共建和谐的重要任务是将目前处于一定“滞后状态〞的社会建设推向蓬勃的、新的开展阶段,就是要调动全体人民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干事业,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提供更多的就业时机。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变政府公共效劳不到位的同时,还要注意到生产力水平低的国情,还要强调共建,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如何更大程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开展。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这是由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我们党的宗旨决定的。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认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有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决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才能成就真正的伟业。人民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政府部门想问题、做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科学、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政府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共享,归根到底是对公民权利、智慧与劳动的尊重,是对公民根本权利的保障,是一个社会对公平正义根本底线的坚守。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我们闹革命、搞建设,就是为人民谋福利。胡锦涛同志屡次讲过,开展为了人民,开展依靠人民,开展成果让人民共享。
其一是时机共享。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通过公平合理的制度安排,消除造成一切歧视和不平等的制度性障碍,让不同的人都能够获得与自己能力相适应的开展时机。其二是权利均衡性共享。所有的人都具有平等的公民权利,享受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效劳和受教育、创业、就业、表达自身意愿等各项权利。其三是过程的共享。不同的人群都是参与者和享受者,不能一局部人只是建设者,而另一局部人只是享受者。总之,共享不是单纯的获得、被动的接受,而是权利的共享、时机的共享、过程的共享。共享是建立在尊重社会成员的主动性并促进个人开展根底上的共享,是能够充分调动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底上的共享。
在市场经济开展过程中,优胜劣汰,收入差距会有相当程度的拉开,共享开展成果的问题,在兴旺资本主义国家成为突出的问题,两极分化的现实使人民不满。北欧模式所实施的高社会福利制度,就是试图解决这个“共享〞的课题。应该说,他们也吸取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面,有值得肯定的方面。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强调开展成果的共享,应该说是题中应有之义。
过去我们在共享方面做得不够,财政资金更多地花在“铺摊子、上工程〞和政府自身的消耗上了,与提供公共效劳的要求有差距,必须调整,要把更多的资金投向社会事业。同时,要考虑到我国的国情,解决好短期和长远、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关系。在共享的目标下,调动一切积极性,极大地创造财富,才能让人民群众可持续地得到实惠。
(三)共建共享的辩证关系
“共建〞与“共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建〞是“共享〞的前提,“共享〞是“共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共同建设,就不会有社会持久的繁荣;离开了共同享有,就不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和谐也将难以维系。“共建〞与“共享〞必须同时进行。共同建设的过程,也应是共同享有的过程,两者不能截然分开,也不能厚此薄彼。
“共建共享〞的思想首先强调的是建设与享受之间的辩证统一。和谐社会建设,既是一个建设过程,也是一个享受过程,在建设中享受,在享受中建设,二者是互动的关系。其次是建设者责任与权利的统一。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都具有双重身份,扮演着双重角色——作为建设者,需要承担其社会责任和义务,为社会创造财富,促进社会文明;作为享有者,同时具有享受开展成果的权利。三是过程与目标的辩证统一。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过程和目标不是截然分开的,过程中有目标的实现,目标也是过程的一个局部。四是社会成员主动参与和被动享受的辩证统一。“共建共享〞能很好地唤起公民主动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也能够充分体验到作为享受者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在“共建共享〞这个问题上,必须克服两种倾向。一方面,我们要防止超越历史阶段和现实条件,作出寅吃卯粮式的承诺。应当根据社会生产力的开展水平,根据社会财富提供的可能,承诺社会财富分配的数量和方式,给群众适度的期待值,使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努力。如果我们一味给群众过高的期望值,又不能兑现,就很容易使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降低,产生新的社会不和谐因素。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和纠正无视时机成熟和群众广泛的共享诉求的倾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如果不去解决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提供应当提供的社会利益,群众就会对党和政府的执政目标产生疑心和不满情绪,导致社会的不和谐。因此,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将应当做的事情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将条件具备的事情马上办,条件尚不具备的事情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办,未来才能办到的事情按方案办。通过实际问题的逐步解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共享的程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是共建共享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必须转变职能
目前,政府在角色定位和职能定位方面依然存在着方案经济体制以及相应的政治体制留下的深刻烙印。如各级政府均以追求gdp、财政收入、形象工程等作为主要的政绩考核指标;在很大程度上,政府依然是许多公共性资源的直接调控者,主要通过政治或行政手段来配置这些公共资源;在协调利益关系、平抑利益分配以及改良社会风气等方面,政府还未能有足够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等等。在政府职能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健康开展所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也是共享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开展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艰巨,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这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适应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然而,过去一个时期,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同时许多该管的事却没有管或没管好。我国旧体制下政府机关的明显特征是:忽略了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作用和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效劳的效劳性作用;忽略了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对政府管理行为导向性的作用;忽略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管理主体及其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忽略了政府管理过程中公共责任机制的建设与开展。这样的政府实质上是:以官为本,缺少人性化。其结果是不能适应社会的多样化,构建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改革的重点,也是新形势下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要突出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效劳的职能,要突出对公众负责的社会公共责任制。而这些也都意味着,政府职能从重政治统治向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上的转变。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3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那么和重大部署。政府作为社会的主要管理者,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将执政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现实行动,需要政府充分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发挥推动和主导作用。不管市场化和社会进步已到达何种程度,不管政府功能与组织已具有和应具有何种变化,政府必须继续承担起引导和领导经济变革和社会变革的责任,因为“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不管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可持续开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责,是政府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联系我国当前实际,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应在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开展的同时,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应如何转变职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效劳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表达效劳。〞
1.要进一步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
第一,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强化政府的公平性特征。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称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公共权力,这一点我们过去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应该时刻凸显它的公共性特征。所谓公共性,主要是指政府应“凌驾于社会之上〞,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政府的公共性特征,要求政府放弃其自身的利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