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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
2023
年关
学习
省委
省政府
关于
全面
加强
人口
计划生育
工作
确保
实现
目标
意见
情况
汇报
关于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的情况汇报
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的情况汇报
县委办: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在政府三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镇人民政府镇长xx主持学习,党政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支书、主任及计生专干总计76人参会学习。
会议首先对意见进行了详细系统的学习;其次是对我镇2023年前三个季度的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最后结合我镇计生工作实际,就第四季度和今后一段时间的计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要把文件精神吃懂、吃透,吃了要消化,特别是涉及方案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和优惠“四项制度〞,干部要熟记在心,做到讲得出来,说得清楚,写得明白。二是加大文件精神的宣传力度。在三天内将该文件精神通过标语、宣传栏以及村组群众会等多形式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阔群众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使广阔群众积极参与到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中来,群策群力,进一步推动我镇计生各项工作的
顺利开展。三是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加大手术库存的削减和社会抚养费的增收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四是做好年终检查考核工作。计生办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到达的目标和时间要求,对照各自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状和上级目标考核规定,查缺补漏,做好年终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我镇计生工作实现“双降〞目标。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的解读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的解读
问。省委、省政府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总的说来,意见的出台主要有五大背景。一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方案生育根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开展。二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加强战略研究,加强政策统筹,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开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三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23年视察贵州时要求贵州经济社会开展要实现历史性跨越。四是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了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开展的新要求,明确了“加速开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战略主基调;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幸福贵州,为实现我省“十二五〞奋斗目标凝聚强大力量。五是今年2月26日省委召开常委会,省委书记栗战书指出,必须重新审视,强力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他强调,要集中力量打好实现“双降〞这场硬仗。按照工作目标从高、方案生育指标从低和落实工作从紧从严、监督管理从重从快的要求,着力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力度,确保人口计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有六大局部共23条,第一局部是“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局部是“"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第三局部是“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第四局部是“加大利益导向,引导群众少生快富〞;第五局部是“强化责任监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第六局部是“加强综合施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问。人口问题对全省“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有何重大影响。
答。人口总量大、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开展速度慢、贫困人口多,是贵州的根本省情和面临的突出矛盾。人口问题是最大的开展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扶贫开发的成效。我省经济社会开展“十二五〞期间要上“三个大台阶〞〔即全省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上一个大台阶、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实现生产总值翻番和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的目标,到2023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根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既要加快经济开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同时必须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均占有水平。
问。我省当前面临怎样的人口形势。
答。实行方案生育30多年来,全省少生1700多万人,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十五〞实现了跨越式开展,“十一五〞继续保持创新开展的良好态势,为经济社会开展作出了重要奉献。但是,我省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省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仍然较高,人口数量、素质不适应经济社会加速开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新要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未富先老〞问题进一步凸显。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问。我省“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3年,全省人口控制预期目标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3‰、6‰以内,工作目标从严下达执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与合理分布。
问。意见在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全面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切实加强基层根底工作,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农村和流动人口,坚决控制政策外生育,大幅度减少早婚早育。凡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法规政策规定期限内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直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止,其间停发的工资不予补发;公民不按法规政策规定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或者出租房屋不执行房东登记报告制度的,不得享受各项优惠奖补政策,直到落实为止,其间停发的补助不予补发。共产党员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党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法生育的,予以开除;党员干部违反方案生育其他政策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公民违法生育的,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不得竞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已担任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的,责令其辞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公开曝光和依法处理;出现违法生育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其主要领导人不得晋级、晋职。
问。今后一段时期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答。就人口计生工作而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人对人、面对面、心连心、手拉手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加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少生快富等新型婚育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标准执法、公正
执法、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因方案生育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其它严重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方案生育协会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和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实现群众方案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
问。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管理体系,要从哪些方面入手。
答:意见第8条指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特别是以政策外生育为目的的流出人口的方案生育效劳管理,大力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责任机制,形成省内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促进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效劳互动、责任共担〞的省际协作机制,加快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和管理同等化。公安、工商、建设、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和社区、企业、用工单位要加大对流入人口方案生育效劳管理的力度。问:在“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将从哪些方面加大利益导向力度,进一步引导群众少生快富。
答。第一点.少生育、多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实行方案生育,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奉献,应当从政策上给予更多的照顾和优惠。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方案生育家庭的各类优先优惠政策,积极创新特惠政策,加快建立完善方案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优先优厚解决方案生育家庭优生优育、生产致富、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问题,让方案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开展成果,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第二点.建立完善方案生育家庭奖励制度。一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二是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三是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
第三点.建立完善方案生育家庭保障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二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根底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由人口计生部门代缴,委托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由各级财政承当;三是低保家庭成员在其享受根本保障金的根底上,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四是家庭成员在原有免缴需要由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根底上,减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局部的50%,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和承当;五是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六是在城镇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稳定收入的,可申请租赁或者购置工作地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优先照顾。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一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二是符合所在地租赁或者购置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给予优先照顾。第四点.建立完善方案生育家庭救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年领取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022元。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
第五点.建立完善方案生育家庭优惠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危房改造优先优惠。二是子女学前教育入学优先、适度减免费用,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子女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应给予一次性奖励;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省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三是扶贫开发提供的资金和物资在帮扶标准根底上提高不低于30%;种粮、农机、牲畜繁育、家电下乡等在根本直接补贴标准上提高不低于30%;饮水平安工程免入户材料费和安装费。四是划拨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优惠。五是“农转非〞后可继续承包原有土地,五年之内仍然享受农村方案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第六点.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制定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前,要事先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国家有政策规定的,应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在实施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对政策外生育户暂缓或者降低标准。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家庭在普惠政策标准根底上提高比例局部,按普惠政策资金既有来源渠道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