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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
安全
质量
标准化
标准
考核
评分
办法
1.16
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16
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被检查单位:生产技术部 检查时间:2011年1月16日
项目
检查内容及质量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及得分
1.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分管负责人对防治水措施负落实责任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矿至少配备一台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煤矿企业必须设置防治水专门机构,至少配备一名专门从事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设备
4分
查阅相关文件,设备管理清单等
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没有文件扣2分,主体责任不明确,扣1分。
未配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扣1分,没有配备专用探放水钻机扣1分。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煤矿没有设置防治水专门机构扣1分,没有专业探放水队伍扣1分,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要求扣1分
2.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及各类防隔水煤(岩)柱设计审批制度
6分
检查所有制度
各种制度必须用文件予以明确并上墙悬挂,没有文件或没有上墙扣4分;缺一种制度扣1分;内容不完善、达不到要求,发现一处扣0.2分
3.煤矿要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保证水害防治工程所需要的资金、设备、仪器仪表落实到位
2分
检查相关文件
每缺一项扣1分
1、缺少水害应急预案。-1
1.煤矿必须建立健全井上下水动态观(监)测系统;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的要建立健全自动观(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提交类型划分报告
4分
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
观(监)测工作必须涵盖《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内容。未建立(观)监测井上下水动态系统扣2分;没有按要求进行(观)监测发现一次扣0.2分。
未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扣2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确定不符合规定扣1分;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一般每3-5年重新确定一次,但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突水量首次达300m3/h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应在一年内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没有定期重新确定扣1分
2、未建立井上下水动态管理系统。
-2分
2.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防治水设施资料档案。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应包括:矿井涌水量观测台帐;气象资料台帐;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帐;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台帐;抽(放)水试验成果台帐;矿井突水点卡片或台帐;井下水文地质钻孔台帐;水质分析成果台帐;矿区水源井(孔)台帐;封闭不良的钻孔台帐;采空区及周边煤矿相关资料台帐;防水闸门(墙)管理台帐;其它专门项目的台帐
6分
检查所有资料、台帐
缺1项扣1分。
未按期补充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内容不完善或有错误每发现一次扣0.2分
3、无气象资料台帐;-1分
3.煤矿必须按规定绘制下列水文地质图纸
⑴矿井充水性图⑵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⑷矿井水文地质柱状图⑸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受地面洪水威胁的矿井,应增加地面防洪工程图。上述图件均采用计算机绘制,内容真实可靠,每季度对图纸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6分
检查所有图纸
未采用计算机绘制图纸扣2分,每缺一种图扣2分;图纸内容不全, 每发现一处扣0.1分;图纸未按时补充完善扣1分;图纸不符合图例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1分
4.图纸及台帐资料必须由专(或兼)职人员按档案化要求进行统一管理
2分
现场检查
未进行统一管理扣2分;
达不到要求扣1分
4、无专人统一管理。-2分。
5.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数据、图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现场检查
没有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不扣分;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2分
三
地
表
水
害
防
治
(11)
1.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标高、积水量、洪水流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2分
详细检查所有情况及相关资料
发现一种情况不清楚扣0.5分
2.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2分
现场检查
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应该采取防排水措施而没有采取措施者,扣2分;缺项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矿井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防水煤(岩)柱⑵严禁擅自提高煤层开采上限⑶容易积水的地面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煤层露头、地面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对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水站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⑷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等措施⑸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度渗入井下
⑹对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2分
现场检查资料、图纸
每发现一处违规行为扣0.5分
4.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止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
⑴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雨季“三防”任务和职责。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
⑵主动与气象、防汛和水利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⑶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制定停产撤人应急处置措施、雨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4)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排水系统中的排水设备、供电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并组织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5)煤矿企业应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储备足够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能够到位并发挥作用
5分
检查相关文件及制度
检查维护检修记录、
现场检查措施
⑴每年必须有文件明确,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没有文件扣2分。
⑵没有预警和预防机制扣1分;汛情水情情况不清扣1分。
⑶没有相关制度和措施扣1分;制度、措施执行不力扣1分。
(4)未组织维护检修扣1分;未组织联合排水试验扣1分;排水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扣1分。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没有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内容扣1分;没有足够的储备物资和设备扣1分
5、没有预警和预防机制扣1分;汛情水情情况不清扣1分。
-2分
四
井
下
水
害
防治
(23)
1.煤矿企业必须及时排查分析本矿井区域内的老空积水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矿井和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本矿井积水区和矿井界外200m范围内的相邻矿井采掘工程、积水区及老窑积水区必须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有关图纸上;每季度至少核实一次积水区、积水量、积水上下限标高,修订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
3分
检查相关资料和图纸
核实工作没有按期进行扣2分;图纸、资料内容不完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井田范围内废弃老窑数量及积水情况调查不清楚扣1分
2.煤矿企业对矿井新开拓的采区、采掘工作面要进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地质“三书”要阐明新开拓的采区、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威胁程度,为防治水工作提供准确的资料,确保生产安全
2分
检查“三书”
地质“三书”中没有相关内容扣2分;内容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
3.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按期对矿井生产区域的水情水害类型进行预测预报,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年预报、季预报、月预报和特殊水情水害预报
水情水害预报必须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和采掘区队发出水害通知单
3分
检查当年所有预报内容
未严格执行十六字原则,扣3分。
缺报一次扣1分;内容简单,表达不确切,水害类型不能定性、定量,措施无针对性,指导不了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5分;图表不符,每发现一处扣0.2分;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扣1分
4.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放水,探水前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⑴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煤矿时⑵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⑶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⑹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⑺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⑻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⑼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区时
3分
结合资料、现场检查
凡是在可能构成水害威胁区域内的作业地点,必须在进行探放水后才能进行采掘作业。出现一次未经探放水而作业的情况,扣3分。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构造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否则,扣3分
5.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施工措施
矿井探放水过程中,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有突水预兆时,受水害威胁区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区域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矿井探、放水工程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地测、技术、安监、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价
4分
检查探放水设计及验收评价相关资料
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探放水钻孔布设及探、放水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
无探放水工程设计扣3分。
探放水工程无验收每发现一次扣1分。
设计内容不全、措施不完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6.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可能的矿井,应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安装配备能够抵御灾害水量的潜水泵排水系统
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建筑防水闸门的隔离条件时,可以不建防水闸门,但必须制定严格的其他防治水措施,由企业负责人审批。矿井修建水闸墙封堵老空区积水时,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和监理。对已建成的水闸墙,要安装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采取有效的防突水措施并纳入水害应急预案
2分
结合现场实际检查相关资料
防水闸门与水闸墙的设计、施工必须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水闸墙无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和监理扣2分。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扣1分
6、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扣1分
-1
7.矿井在难以排除的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活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开采设计,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1分
检查相关资料
未编制开采设计而施工,扣1分;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扣1分
8.严禁超层越界开采。相邻矿井采空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