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及其精神培养思想政治专业.doc
下载文档

ID:1523020

大小:49.50KB

页数:10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4-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及其精神培养 思想政治专业 大学生 法治 意识 及其 精神 培养 思想政治 专业
自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大学生的平等意识有所加强,但大学生总体法治意识水平不高,近几年在校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逐年增加,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通过分析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及其原因,尝试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提出建议,呼吁大学生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意识;建议 The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and Its Cultivation Abstract: With the constant improvement of China’s legal system, college students equality consciousness strengthened, but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overall level of the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 is not high, the criminal cases of college students increases year by year 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bad social influence, to a certain extent, reflects the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 is weak. By analyzing the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 present situation and reason of contemporary university students, attempts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cultivation of the college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 calling for college students to devote themselves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the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 advice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党的领导和人民幸福有着重要意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法治体系被放在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也就成为必然。本文从法治的概念、发展历程、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及其原因几个方面探讨尝试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提出建议。 一、浅谈法治 (一)“法制”与“法治” “法制”即法律制度,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广义的法制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还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活动。而“法治”表示的则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1],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相对于“人治”而言。“法治”之所以进步的地方更多的在于内心的变化,人们真正树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将法律准则内化于心,崇尚法律,不使用特权。二者的联系在于:“法治”以“法制”为立足点和归宿,“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法制”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达到“法治”。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的确,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没有规则,一个国家的运行势必陷入混乱,没有良好的法律,也无法保证社会中充满公平正义。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暴露了1982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缺陷,恶法得以废止。所以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 (二)法治的发展 1.法治在西方。从世界范围看,法治文明在西方国家得以孕育,经过历代学者的继承发展,得到不断完善。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适宜的自然地理条件催生出城邦民主政治,著名思想家柏拉图主张人治,即让 “哲学王”来统治国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不同的治国原则,他认为法治优于人治。雅典的民主制度与法治理论成为西方民主的起源,并启发后世学者思考什么是“法治”。 古罗马政治家和思想家西塞罗也坚持要依法治国,主张法律是高于一切之权威。《十二铜表法》限制了法官任意解释法律的权力,虽然并没有完全消除罗马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但明确的法律条文成为处理社会生活中冲突的依据,无形中使法的力量深入人心。 进入近代,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影响了世界文明发展,启蒙思想家们高举“理性”之旗,同时主张新建立的资产阶级社会应遵循法治原则。总观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思想家关于法治的思想主要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分权制衡,法制应完备并认真执行,法律应正式公布,法律具有公允性和普遍性,法律保护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全等。这些法治思想奠定了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基础,并被《人权宣言》以法律形式确定为治国的根本原则。 当代西方法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有三大学派,即新自然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的道德性和正义性;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法学的研究范围仅限于实然法;社会法学派则从社会本位出发,主张用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应注重社会利益。 2.法治在中国。20世纪初,为变法图存,先进的中国人引进西方制度与技术,严复曾到英国法庭旁听,归来思考数日得出结论:“谓英国与诸欧之所以富强,公理日伸,其端在此一事”[2]。严复已经敏锐地察觉到法治的重要性,但法治并不是当时的主流问题,法治理念也未能深入人心。1954年宪法拉开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序幕,但文革中法治建设举步维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文革时期的教训,会议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显示了法的重要意义。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更是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指明方向,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以及为实现此目标应遵循的原则和措施。此外,我国从1986年开展普法活动,扩展民众法律知识,培养其法治思维。 二、关于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 (一)当前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大学生的平等意识有所加强,其运用法律维权的案件不断增多,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高于同龄阶段的其他人群。但大学生总体法治意识水平不高,且在校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屡见不鲜。2014年7月《法制日报》刊登一条报道:2010-2014年上半年海南三亚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31人,其中2010年1人,2011年5人,2012年7人,2013年10人,2014年至5月已有6人[3];2013年5月9日台湾民进党立法委员邱志伟在台北召开记者会,他在记者会上说,2010年台湾在校大学生犯刑事案件2436件,2012年增至3462件,增长42%;总体看来,在校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逐年增加,暴力程度日趋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4]。近几年药家鑫案、复旦投毒案、南航刺死舍友案等一系列大学生伤人案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具体有: 1.法律至上意识不强烈,法律知识匮乏。据调查显示,大约有77%的学生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是“知道一些”,11%的学生认为自己知道得很多,而8%的学生认为自己知道的很少 [5]。在有些情况下,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学生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在面对冲突矛盾时,大学生依据个人情感行事,不把法律作为自己最高的行为准则,轻易地触犯法律。如果大学生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心存敬畏,便不会轻易地蔑视他人的权利,更不会跨越法律的底线,违法犯罪。 2.权利意识不明确。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以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轻易侵犯他人的权利,同样自己的权利也不容他人剥夺。在发生一系列舍友伤人案后,大学生普遍调侃戏谑:感谢舍友不杀之恩。这是一种残酷的幽默,在反省怎样与人相处之余,大学生没有从法律的高度清醒地认识到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是同学给予的,何来“谢谢”之说。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薄弱原因 1.历史文化原因。古代中国政治主要是人治政治,法治思想受法、儒两家影响最大,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也讲究“法治”、“以法治国”,不过这些理论只是战国思想家为维护封建君权和地主阶级利益的工具,并不具有现代“法治”的意义。其消极影响主要是:法家的法治思想造就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义务本位观念,促成了民众的忌讼心态[6]。中国历朝法律规范多是禁止性的,民众权利被统治者吞噬,法的力量不足以使他们保护自身的权利,重刑所表现出的强制与威吓令人不寒而栗,以至今日民众仍不能自觉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儒家提倡人治。从两方面看,其一,儒家认为治国者要做的最重要的两件事是:“修己”和“用人”。考察、选拔官员,治国者是要劳神费力的;但如果任用的官员得当,具体的治国事物有人负责,治国者就安逸了[7]。也就能达到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的效果。其二,过度重视道德的作用。董仲舒为了在思想上根除人们的恶念,提出原心论罪的观点。原心论罪指审判者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动机来定罪,案件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审判者个人的道德水平,这样就使道德观念的力量远超过法律条文,法律程序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原心论罪与程序虚无的法律文化不利于人们权利的保障[8],更加强了人治的色彩。 当然,法家、儒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无疑起到过重大作用,这里仅就两家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而论。 2.学校教育存在不足之处。在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时,学校一般采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教材讲授公共课。从教材方面看,虽然其中关于法的内容在2015年增添了一章,但总体看来,内容少,课时短,且学分较低,学生也并不重视;从教师资源方面看,该门课程的教师大多数是非法律专业的,对于法律内容的讲解难免有所欠缺;从教学方式看,教师大多仍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讲解为主,轻忽学生的主体性。所以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高,不能有效的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3.社会法治现状有待改善。尽管我国的法治建设已获重大进步,但仍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城管工作者的执法方式引起人们的争议;一些刑事案件使社会震惊,聂树斌案疑点重重,呼格吉勒图和念斌虽然已经沉冤得雪,并得到了国家赔偿,但死者已逝,念斌四次被判死刑,捱过八年铁窗生涯……而这些个案只是冰山一角。尽管我国的各种法律条款都在不断完善,但这种进步大多是由个体的牺牲换来的。执法不严造成的冤假错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增加了民众对公权的不信任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人们法治意识的培养。 4.家庭法治教育缺失。大学生的家庭环境千差万别,父母的文化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性。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不在少数,对于那些父母自身法治意识不高的学生来讲,在家庭中接受法治教育,接受法治文化熏陶的机会微小;而对于那些知识水平高的学生的父母,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也并不强烈,家长更多的是对学生进行德育,关注学生的安全、受教育水平,很少涉及法治教育。 (三)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意义 1.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国梦的客观要求。政治建设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环节之一,而法治教育又在政治建设尤其是依法治国过程中占有突出位置。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更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