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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083-2006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5083
2006
汽车座椅
座椅
固定
装置
强度
要求
试验
方法
.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83200代替GB150831994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Strength requirement and test of automobile seats,their anchorages and any head restraints 报批稿 -实施-发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GB15083200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5 试验方法.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头枕宽度和高度的确定.附录 B规范性附录 试验时测量与作图的详细说明.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座椅吸能性试验程序.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锁止装置以及移位折叠装置强度动态试验方法.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头枕间隙尺寸a的确定.附录 F规范性附录 行李位移乘客防护装置的试验方法.附件台车减速度通道时间函数.附录 G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 ECE R17 章条编号对照.I GB15083200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技术内容修改采用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17法规版本32000年版机动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认证的统一规定英文版中的有关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方面的相关条款对其中有关认证部分的内容未予采用 本标准根据ECE R17重新起草在附录G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 R17法规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ECE R17法规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线标识 本标准与ECE R17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本标准未纳入ECE R17法规中的附录3汽车乘座位置H点和实际靠背角的确定程序的全部内容标准中涉及到该方面的内容参照新颁布的国标GB11551-2003中的附录C中的内容执行避免了由于标准起草用语的差异在实际操作时产生误差 增加了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锁止装置以及移位折叠装置强度的静态试验方法增加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删除了ECE R17中认证程序及认证标志的内容其原因是标准体系和法规体系的形式差别所致 本标准与GB15083-1994的主要差异 增加了座椅靠背吸能的要求本版的4.1.3 增加了头枕方面的试验要求本版的4.44.13 增加了防止移动行李对乘员伤害的特殊规定本版的4.15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附录7见本版的附录7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5083-1994汽车座椅系统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强唐克亨丁晓东 II GB15083200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GB/T15089-2001 中 M1类N 类汽车的座椅及其固定装置不论座椅是否有头枕以及 M1类车防止行李移动伤害乘客的隔离装置 本标准也适用于 GB13057-2003 未涉及的其它 M2类M3类汽车座椅 本标准不适用于折叠式座椅侧向座椅后向座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单位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550 汽车座椅头枕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11550-1995eqv EEC 78/932 GB11551-2003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13057-2003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14167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GB14167-1993)GB/T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eqv ECE R.E.3 ISO 6487-1980 碰撞试验测量技术检测仪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辆型式 车辆型式 vehicle type 是指在下列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车辆 3.1.1 座椅的结构形状尺寸材料以及质量允许座椅蒙皮和颜色不同允许质量差在批准座椅型 式的座椅质量的5范围内 3.1.2 座椅座椅靠背及其组成部件的调节装置位移装置及锁止装置的型式和尺寸 3.1.3 座椅固定装置的型式和尺寸 3.1.4 头枕的尺寸构架材料和衬垫允许其蒙皮和颜色不同 3.1.5 头枕附件的型式和尺寸若头枕为分体式头枕还包括头枕连接部件的特性 3.2 座椅 seat 供一个成年乘员乘坐且有完整装饰并与车辆结构为一体或分体的乘坐设施 它包括单独的座椅或长条座椅的一个座位 3.3 长条座椅 bench seat 供一个以上成年乘员乘坐且有完整装饰的乘坐设施 3.4 固定装置 anchorage 将座椅总成固定到车辆结构上的装置包括车身上受影响的部件 3.5 调节装置 adjustment system GB15083200 能将座椅或其部件的位置调整到适应乘员乘坐姿态的装置该装置应有如下功能 纵向位移longitudinal displacement 垂直位移vertical displacement 角位移:Angular displacement 3.6 座椅移位折叠装置 seat replacement folding system 为便于乘员的出入使座椅或其一部分旋转或/和移动的装置 座椅或其一部分旋转或/和移动中 无固定中间位置 3.7 锁止装置 locking system 使座椅及部件保持在使用位置的装置 3.8 横向平面 transverse plane 正交于车辆纵向中心面的铅垂平面 3.9 纵向平面 longitudinal plane 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面的平面 3.10 头枕 head restraint 用于限制成年乘员头部相对于其躯干后移 以减轻在发生碰撞事故时颈椎可能受到的损伤程度的装置 3.10.1 整体式头枕 integrated head restraint 由靠背上部形成的头枕若满足3.10.2 和3.10.3定义的头枕仅能用工具将其从座椅或车身结构上拆下来或利用将座椅外罩全部或部分拆下来的方法才能将其拆下来则亦为整体式头枕 3.10.2 可拆式头枕 detachable head restraint 采用插入或固定的方式与座椅靠背相连且可以与座椅分开的头枕 3.10.3 分体式头枕 separate head restraint 采用插入或固定的方式与车身结构相连且完全与座椅分开的头枕 3.11 R点 Rpoint GB11551-2003 中附录 C 定义的乘坐基准点 3.12 基准线 reference line GB11551-2003 中附录 C 附件 1 图 C.1 中所示的通过三维人体模型的线 3.13 隔离装置 partitioning system 除座椅靠背外 其它用于保护乘客不因行李移动而受到伤害的部件或装置 尤其是指在座椅靠背上 方非竖直或折叠网式钢丝组成的隔离装置 若座椅头枕上装有这些部件或装置 则应将座椅头枕看成是隔离系统的一部分 4 技术要求 4.1 适用于 M1类一般技术要求 4.1.1 每个调节装置和座椅移位装置都要求有自动锁紧位置除了发生碰撞时对乘客产生危险的装置 以外扶手或其它用于提高乘坐舒适性的装置不要求有锁紧装置 GB15083200 4.1.2 对 3.6 定义的装置其解锁装置应位于座椅外侧接近车门处即使对位于该座椅背后的乘员也应易于接近 4.1.3 对于 5.8.1.1 定义的区域 1 内的座椅后部,应通过本标准附录 C 规定的座椅靠背的吸能性试验 4.1.3.1 按本标准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头型反弹加速度超过 80g 的持续作用时间不超过 3ms,应认为满足要求同时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不允许有危险的边棱出现 4.1.3.2 4.1.3 规定不适用最后排座椅或背对背安装的座椅 4.1.4 座椅背面部件的表面不允许有任何可能会增加乘员伤害的凸起或尖棱如果按 5.1 规定的条件 进行试验时座椅背面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下列规定 区域 1 内为 2.5mm 区域 2 内为 5.0mm 区域 3 内为 3.2mm 区域的定义见 5.8 4.1.4.1 本规定不适用于 4.1.4.1.1 表面凸起部分的突出高度小于 3.2mm且突出高度不超过突出部分宽度一半的区域 4.1.4.1.2 最后排座椅和背对背安装的座椅 4.1.4.1.3 位于通过该排座椅最低 R 点的水平平面以下的座椅靠背部分如果每排座椅高低不同则从后排座椅起该水平面应通过前排座椅的R点在垂直方向或高或低形成一个台阶 4.1.4.1.4 诸如柔性金属网部件 4.1.4.2 位于 5.8.1.2 规定的区域 2 内的表面若满足本标准附录 C 规定的靠背吸能性试验则 允许其曲率半径小于 5mm但不应小于 2.5mm且表面应加衬垫以避免座椅乘客头部直接接触 4.1.4.3 位于上述区域内的部件若表面材料肖氏硬度低于 50A则上述除对附录 C 规定的靠背吸能性试验要求之外的所有要求只适用于刚性部件 4.1.5 在按 5.2 和 5.3 规定进行的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座椅骨架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移位折叠装置或其锁止装置均不应失效允许产生在碰撞过程中不会增加伤害程度的永久变形(包括断裂)且能承受规定载荷 4.1.6 在进行 5.3 和附录 F 中 F.2.1 规定的试验过程中锁紧装置不得松脱 4.1.7 试验后用于或有助于乘员通过的移位折叠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且至少保证能解锁一次并按需要使座椅或座椅的一部分移动 对于其它座椅移位折叠装置调节装置和锁止装置允许产生变形断裂但不允许失效并保持在原位置对于带有头枕的座椅在按 5.4.3.6 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如座椅或座椅靠背不出现断裂则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满足 5.2 规定否则应进行 5.2 规定的试验以检查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的强度是否满足该规定要求 对于座位个数多于头枕个数的座椅长条座椅也应进行 5.2 规定的试验 4.2 M2M3和 N 类汽车座椅的一般技术要求 4.2.1 座椅及长条座椅必须牢固的固定在汽车上 4.2.2 可移动的座椅和长条座椅在其使用位置都应能自动锁紧 4.2.3 可调式座椅靠背在调节范围内任意位置都应能锁止 4.2.4 所有可前翻的座椅或可折叠的座椅靠背在其使用过程中都应能自动锁止 4.3 头枕的安装 4.3.1 M1 类型汽车的头枕应安装在前排外侧座位上装在用于其它类车辆和其它座位位置的头枕其座椅也可以按照本标准进行认证 4.3.2 M2 类总质量3500Kg以下和N1 类车辆的前排外侧座位应安装符合GB11550的头枕 4.4 装备或可以装备头枕座椅的特殊规定 4.4.1头枕在任何使用位置上都不应有任何可能对乘员造成伤害的凸起或尖棱 GB15083200 4.4.2 位于5.8.1.1 定义的区域1 内的头枕其前后表面都应通过吸能性试验 4.4.2.1如果按照本标准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头型的减速度大于80g的持续时间不超过3ms 应认为满足要求同时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不应有危险的边棱出现 4.4.3 位于5.8.1.2 定义的区域2内的头枕其前后表面都应装有衬垫以防乘员头部与骨架部分直接接触并且满足适用于区域2 内座椅后部的4.1.4 的规定 4.4.4 上述4.4.2 和4.4.3规定不适用于最后排座椅头枕的后表面部分 4.4.5 头枕在座椅或车身构件上的固定方式应保证头枕在试验过程中 由于头型的作用压力 其衬垫内或头枕与靠背连接处不得出现刚性的可致伤害的凸起 4.4.6 对于装有头枕的座椅若其头枕满足本标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