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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农田
建设
知识
问答
汇总
修改
20170727
高标准农田建设知识问答汇总-修改后-20170727
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知识问答手册(参考答复)
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七年七月
14
问题1: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答:为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源头整合,突破部门管理界限,省政府成立了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问题2:有县(市、区)反映,四年规划建设总计划数超过当地可建耕地面积,是否可以对建设计划进行调整?
答:本次下达给各地2017-2020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任务,是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年)》(修编)的总任务,扣除2016年之前已建设面积确定的。如果个别县(市、区)的确存在四年建设总计划超过当地可建耕地面积,造成计划任务无法完成的,可向设区市高标准农田办书面申请,原则上由设区市高标准农田办在市内进行平衡调剂。如果市内无法落实,由设区市统一报省高标准农田办备案,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落实。
问题3:目前,各地存在统筹整合资金前省直有关部门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拨付建设资金,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能否纳入今年的统筹整合范围?
答:《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对需要纳入整合的项目作了明确规定。凡是必须纳入整合的项目,无论方案印发前是否已经下达,都必须整合。凡未纳入整合范围的项目,一律按原渠道进行建设和验收,面积不得抵扣今年下达各地的新建任务。
特别是对已经建设完成,没有通过审计决算的项目,没有通过国家和省市验收的项目,或已经立项并下达建设资金,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均不能纳入此次统筹整合范围。
问题4:统筹整合后,县级哪个部门来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答:县级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县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县政府可以组建项目法人或授权某一职能部门作为项目法人,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授权乡(镇)政府作为二级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问题5: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如何申报?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主要包括两环节工作:一是报送总体实施方案。2017年县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办下达的2017-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任务,编制县级总体实施方案,报省、市高标准农田办备案;二是报送年度实施方案。县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分年度落实建设地块,编制县级年度实施方案,报省、市高标准农田办。
问题6: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区、限制区和禁止区各包括哪些区域?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评定成果确定的县域内等别较高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
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轻度污染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在前述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提供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论证同意的证明材料。
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区域包括:地面坡度大于25º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
问题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否可由乡镇分开进行招投标?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由县级项目法人统一招标方式确定,可以分标段进行统一招标,但一律不得下放到乡镇分开招标。
问题8: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否可以变更,如何变更?
答: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切实提高方案的质量和可操作性。方案确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原则上后期不得变更。万一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的,须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省、市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备案。有变更的项目,绩效考评时要酌情扣分。
问题9:统筹整合后,如何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
答:统筹整合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省高标准农田办牵头组织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绩效考评,省级各部门不再单独开展考核或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周期,实行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考评、省级绩效考评。
问题10:拍摄项目建设前后的现场对比照片的目的和要求?
答:拍摄对比照片主要目的是便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真实性和建设效果进行核实,每个连片建设示范区均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拍摄:
一是要多点拍摄。路、渠、沟、输电线等线状工程交汇处应有拍摄点;渠系建筑物、配电站等点状工程处应有拍摄点;田块等面状工程转角处应有拍摄点。
二是要多角度拍摄。每个拍摄点应拍摄四张照片,正东、正南、正西、正北四个方向各拍一张。
三是要定点拍摄。建设前后的拍摄位置应固定,并用GPS记录拍摄点的经纬度信息。
四是要全景与特写结合。线状、面状工程应拍摄全景照片,点状工程应拍摄特写照片。
五是要规范拍摄。照片统一采用16:9比例进行横拍,像素不低于2014×1152 PPI,图片清晰可辨。
问题11: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到农户调田,有什么好的处理方式?调田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答:本次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提高,要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达到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高产稳产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必定会涉及到小田并大田和农户田块的调整工作。在田块调整过程中,一是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项目区群众支持,由农民自行协调、自愿调田;二是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农户按各自田块面积按比例分配租金或参与分红;三是确有必要调整变更土地权属的,在建成后按就近原则重新分配田块,待土地确权成果通过中央验收、移交不动产管理部门后,按规定进行权属调整,办理变更登记。
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田过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务必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农户和村组不得借此机会要求重新分配耕地,应保持与土地确权耕地面积相符。
问题12:土地权属调整和变更由哪个部门牵头,工作经费如何解决?
答:当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测绘成果已通过省级检测,目前农业部门正在进行全面验收和数据汇交,下一步报请中央验收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移交。所以,当前暂缓土地权属调整和变更工作,待中央验收通过和成果移交后,按不动产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变更。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解决。
问题13:如果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超过3000元,不足部分如何处理?
答:2017-2020年全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省财政对各地新建高标准农田按每亩平均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各地在确保完成省里下达新建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调剂。全县亩均超过3000元的,通过以下方式补齐:一是在市、县(区)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进行统筹整合落实;二是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
问题14:请问采取融资方式建设高标准农田,县级政府贷款如何偿还?还要承担哪些费用?
答:本次省政府融资建设高标准农田,以省资产集团作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主体,采用政府购买市场服务模式进行统一融资。融资期限不超过20年,鼓励提前还款。项目建设期间不偿还本金,只支付利息。四年建设期后,即2021年开始偿还本息,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还款来源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资金。县(市、区)政府负责指定具体的县级平台承接项目贷款资金,对资金进行使用与管理,按时将项目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划转至省级投融资主体,负责将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
除了偿还本息外,省资产集团按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的5%向项目县(市、区)收取项目管理费,并随贷款本息由项目县(市、区)一并上缴,主要用于项目管理等开支。
问题15:有县(市、区)反映,2015年以来,基本建设项目县级财政评审中心会对设计总工程费用下调一定比例确保招投标底价进行招标,请问下调节余的资金如何处理?
答:如果存在此类情况,项目县(市、区)可以在完成当年新建任务的前提下,可将下调节余的资金用于“提升改造”已有的高标准农田或新建高标准农田,不得结转、闲置和挪用。
问题16:项目管理费具体如何提取?
答:项目管理费以项目县(市、区)年度项目总资金(工程总概算)为基础,在项目下达后按规定比例一次性提取到项目管理机构账户。具体计算方法见下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
费率
(%)
算 例
工程总概算
项目建设管理费
1000以下
2.0
1000
1000×2.0%=20
1001-5000
1.5
5000
20+(5000-1000) ×1.5% =80
5001-10000
1.2
10000
80+(10000-5000) ×1.2% = 140
10001-50000
1.0
50000
140+ (50000-10000) × 1.0 % =540
50001-100000
0.8
100000
540+ (100000-50000) ×0.8% = 940
以鄱阳县为例 ,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11万亩,项目年度总投资6033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0×2%+4000×1.5%+5000×1.2%+40000×1.0%+10330×0.8%=622.64万元。
问题17:工程概算及编制采用哪个定额?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采用统筹整合前水利、国土、农业开发办等哪个部门确定的工程概算及编制定额由县(市、区)高标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确定的编制定额不全的,可选择其他定额进行补充,并在成果中进行标明。
问题18:高标准农田各项工程是否有资金使用比例要求?
答:由于地形地貌有差异,制约农业生产的因素不同,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侧重点不同,各地要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各项工程在符合建设规范的情况下,具体使用多少资金根据建设需要,科学设计、统筹安排。
问题19:项目管理费可否用于乡镇(街道)、村组项目管理开支?
答:项目管理费由项目管理机构统一提取,统筹用于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参与相关工作的单位均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包括乡镇(街道)和村组,以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但其他单位不得在项目中重复提取管理费。
问题20:工程监理费等已列入专项经费支出范围,为什么还要县财政配套保障?
答:本次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并将前期费、监理费和项目管理费等列入专项经费支出范围,目的是减轻县级财政配套压力。
但各地执行过程中,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勘测设计和工程监理费要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列支。项目前期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这三项费用可统筹安排使用,如果仍存在资金缺口,不足部门由县财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作为省级绩效考评的指标之一。
问题21: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如何安排?
答: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各地可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由管护主体筹集和落实管护资金。本次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安排建后管护经费。
问题22:高标准农田建设选点原则和要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