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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区
违纪
嫌疑
制度
规划
工区违纪嫌疑制度规划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矿东发[202223]21号文的指示要求,结合工区工作实际,从思想、政治、管理和监督上,建立完善的违纪防范体系,加大工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力度,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应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教育在先的原那么。全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经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不断增强纪律观念,提高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二)预防为主的原那么。及时制定工区管理规定和制度
(三)从严执纪的原那么。对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以事实为依据的原那么。要以事实为依据,根据不同情况,依照规定恰当地对“违纪嫌疑〞行为,予以认定、处置。
二、“违纪嫌疑〞的认定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违纪嫌疑〞:
1、重要问题决策方面
(1)未按工区的议事规那么、决策程序研究决定工区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
(2)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应有党支部(总支)参与决策的重要问题,未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参与研究的;
(3)在民主评议、领导测评等方面,未按有关程序进行,没有公示的;
(4)没有按“区(队)务公开〞要求,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有关事项的;
(5)隐瞒本队违法违纪等问题的。
(二)资金管理方面
(1)违反规定报销费用的;
(2)未按规定使用奖励、管理基金的;
(3)公款私存的;
(4)截留工人工资、奖金的;
(5)违反工资、奖金分配有关规定,私设奖项和发放物品的。
(三)在物资管理方面
(1)擅自购置物品的;
(2)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购货价格不合理的;
(3)物资管理帐、物、卡不符的。
(四)在产品营销方面
(1)利用职权刁难客户的;
(2)接受客户宴请的;
(3)接受客户礼品或让客户承担不应由客户承担的费用的;
(五)在作风方面
(1)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其它消费的;
(2)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的;
(3)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事情揽权办理的;
(4)不应自己办理的事务私自办理,应有两人以上共同办理的事务一人办理的;
(5)不正确对待监督约束打击报复他人的;
(6)在生活作风方面群众反映较多的。
(六)在报告重大事项方面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不汇报真实情况的;
(2)发生影响区队声誉的事情压报和瞒报的。
(3)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
(4)区队长以上干部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
(七)其他方面
(1)在平安、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中违反制度规定、程序,可能出现违纪行为
(2)对在实施“违纪嫌疑〞制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3)执行“违纪嫌疑〞制度不认真、不严格的。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实行“违纪嫌疑〞制度在工区党政的领导下进行。
(二)工区党总支对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区属各党支部对本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工区党总支书记为全区“违纪嫌疑〞制度第一责任人,区属各队党支部书记为该队“违纪嫌疑〞制度第一责任人。工区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全区“违纪嫌疑〞制度的落实,各队主要负责人负责该队的“违纪嫌疑〞制度的落实。
四、违纪嫌疑的调查和处置
(一)工区副职、各队党政正职发生违纪嫌疑,由工区党政研究后,安排专人调查、认定和处置,重大问题的交矿有关单位进行处置。
(二)各队工班长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党员、职工出现违纪嫌疑,由所在队党政组织,工区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认定和处置,重大问题报矿有关部门。
(三)对违纪嫌疑的处置分为。批评教育、戒免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罚金等。
(1)情节轻微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进行戒免谈话;
(3)情节较重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情节严重的,将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或免除职务;
(5)一人屡次发生违纪嫌疑行为,加重处分;
(6)集体发生违纪嫌疑行为的,视情节加重处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区队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追究领导班子其他领导人的责任。
(四)“违纪嫌疑〞的谈话和戒免
(1)党员干部、管理人财物人员出现“违纪嫌疑〞均可进行谈话戒免。
(2)工区副职和各队党政正职的谈话或戒免由工区党政研究组织实施,由党总支书记约被谈话人谈话,并做好记录。其他人员的谈话一般由各队党支部书记实施。
(3)根据各单位掌握的情况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总支或各队党支部确定谈话对象。
(4)谈话或戒免的主要内容。学习有关规定;针对发生的违纪嫌疑提出批评和要求。
(五)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那么
(一)本规定由工区总支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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