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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商局食品整治指导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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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商局 食品 整治 指导 方案
工商局食品整治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局“整治市场环境大干200天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工商局整治市场环境大干200天行动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开展“创立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为契机,以保障农村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为目标,标准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建立农村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农村食杂店、集贸市场、现场制售经营者为重点整治单位,集中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各项自律制度,标准其经营行为。 (二)突出重点内容 一是要重点整治农村食杂店自律制度落实不标准的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农村集贸市场散装食品经营者特别是熟食经营者“三防〞设施不全的问题;三是重点整治猪肉经营者“两证〞不全的问题;四是重点整治农村食品经营者经销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的问题;五是开展添加剂专项检查;六是开展酒类市场、海参类产品市场专项整治;七是标准现场制售经营者经营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准入管理,严格标准经营主体资格 严格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严格审批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简化程序。进一步加快乳制品流通许可重新核发工作步伐,催促食品经营业户及时办理乳制品流通许可变更手续;8月份之前,实现农村市场乳制品经营业户20230%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手续,凡未办理乳制品流通许可的,一律不得从事乳制品经营;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对不符合经营条件或拒不办理证照的,坚决予以取缔,实现农村食品经营业户20230%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二)进一步标准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自律行为 一是推行自律监管公示制度,即“三悬挂〞、“三公开〞、“三标准〞制度。“三悬挂〞即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三公开〞即经营者自律公开、工商监管公开、添加剂公开;“三标准〞就是索证索票标准、加工记录标准、食品标签标准。8月20日之前全市农村市场全面落实自律监管公示制度。 (三)进一步标准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一是集中开展农村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以“二次上架〞的方法组织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实行购销货实名登记制度,督导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食品添加剂供货商、购货者档案,实行严格的购货、销货实名登记制度;对没有建立供货商档案、购货商档案、进销货记录,或者食品添加剂标识不标准、来源不清楚的添加剂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是加强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对符合经营条件的流通环节现场制售经营户,尽快办理并发放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建立监管动、静态档案,加强对流通环节现场制售经营者的管理;指导经营者建立原料供货商档案、添加剂供货商档案,落实进货查验、添加剂公示和食品标牌公示义务,建立食品加工制作记录和添加剂使用记录;7月15日前,各单位实现辖区流通环节现场制售经营业户20230%证照齐全有效,20230%建立动、静态档案,20230%落实进货查验、添加剂公示和食品标牌公示义务,20230%建立加工制作记录和添加剂使用记录。 三是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平安工作。以假冒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等酒类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违法犯罪行为;对销售侵权假冒酒类、假冒酒类注册商标和仿冒知名酒类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四是开展海参类产品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海参类产品经营者逐户检查,进一步摸清海参类产品经营主体底数,9月1日前,将辖区海参类产品经营者信息全部纳入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追溯系统,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海参类产品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海参类产品的违法行为;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生产主体资质、标识不标准、来源不清的海参类产品,要封存登记,立即追溯供货源头和销售流向,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切实维护海参市场秩序。 五是加强对散装食品特别是熟肉制品的监管。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熟肉制品、面食及其他入口食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三防〞设施,使用无毒无味、清洁卫生的售货工具,并悬挂或张贴“散装食品公示牌〞;监督市场开办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平安法定义务,与经营者共同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 六是加大生猪肉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生猪肉监管制度,经营者销售的生猪肉应全部来自定点屠宰场,且“两证〞齐全有效,做到一猪一证,货证相符,零售商编号与“生猪肉销售点明示牌〞编号一致;严厉查处经营无检疫证明、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开展食品市场经营状况调研和摸底排查,重点加强对辖区农村市场食品经营业户、添加剂经营业户、现场制售经营业户的排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各工商所针对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要求、标准和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严格食品经营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确保完成大干200天目标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市局对各工商所食品平安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验收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作为“整治市场环境大干200天行动〞的重要组成局部,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依托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作 各工商所要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坚持在辖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加强与卫生、质检、食药、公安、商务等部门的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果和影响。 (三)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与食品平安追溯系统相结合。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补充更新食品平安追溯系统中的数据,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和流通环节现场制售经营者的相关数据要及时准确地录入系统,切法发挥食品平安追溯系统的作用。 二是要与食品平安示范社区(乡镇)创立活动相结合。今年是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示范社区(乡镇)创立工作的深入推进阶段,各工商所要结合创立工作,对辖区业户进行逐村排查,逐村落实,将两项工作进行整合,以到达更好的效果。 三是要与食品平安宣传活动相结合。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宣传工商部门食品平安监管的法定职责,宣传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提升全民食品平安意识,增强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及时做好信息报送 各工商所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农村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统计表报食安科邮箱,填报内容为本周整治行动的有关信息;8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食安科邮箱。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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