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洗煤厂环境治理的实施方案 .doc
下载文档

ID:1513140

大小:16KB

页数:8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4-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年洗煤厂环境治理的实施方案 2023 洗煤厂 环境 治理 实施方案
洗煤厂环境治理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洗煤行业开展迅速,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做出了积极奉献。但因过度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无节制扩大带来的投资浪费、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十分突出。为扎实推进全市洗煤行业结构调整,标准生产经营行为,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其标准、持续、健康开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环境保护优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行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按照“淘汰一批、关停一批、整合一批〞的原那么,加大对洗煤行业污染治理的力度,坚决遏制在局部地区因无序开展而造成的污染上升势头。通过清理整顿,标准洗煤工程建设的程序,优化工程建设的布局,提高产业水平,引导和标准洗煤行业健康开展,从根本上解决洗煤行业污染问题。 二、清理整顿范围 这次洗煤行业清理整顿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洗煤企业和工程,包括已投产、在建和拟建的各种洗煤企业和工程,不管建设和投产的时间、企业规模大小,有无合法审批手续,都要进行彻底清理和全面整顿。 三、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xx市清理整顿洗煤行业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xxx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xxx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xxx市发改委副主任 xxx市经委总工 xxx市纪委常委 xxx市环保局副局长 xxx市工商局副局长 xxx市规划勘测局副局长 xxx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领导组负责对全市清理整顿洗煤行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新春兼任,办公室 :202365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洗煤工程环评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和综合管理,严于执法,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发改委、经委要制定有利于全市洗煤行业健康开展的规划,严格立项审批核准,大力推动清洁生产和淘汰落后工艺。 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洗煤工程的用地和选址审批工作。 工商部门要依法撤消被关闭、取缔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监察部门要建立环保行政监察机制,对于没有完成任务、依法应予停产或关闭的企业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对关停决定没有执行到位的,按照XX省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清理整顿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我市洗煤行业的实际情况,我市这次洗煤行业和洗煤工程清理整顿的主要政策要求是:取缔关停规模小的洗煤工程;取缔配套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严重的洗煤工程和各种违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的洗煤工程;限期治理规模以上环保不达标的洗煤企业和工程,标准洗煤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洗煤企业的污染治理,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达标。 1、入洗能力小于30万吨的洗煤工程,作为洗煤行业第一批落后工程,实施末位淘汰(名单附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下达停产关闭决定,依法采取“五停〞措施,强制停止生产,限期撤除生产设施,恢复地貌。 2、入洗能力在30—60万吨的工程,其中未经合法审批已投入生产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按照“五停〞要求,立即进行关闭;有合法审批手续的,按照省政府末位淘汰的政策要求,分批实施淘汰(关闭方案于第一批落后工程完成淘汰后另行下达)。 3、入洗能力大于60万吨的工程,未经合法审批,依法责令停止生产,补办审批手续;有合法审批手续,而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由环保部门下达停止生产通知,限期于2023年7月底完善环保设施,并报请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前方可恢复生产。逾期不能完成环保设施建设并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坚决采取“五停〞实施措施,强制停止生产。 4、建设厂址处于城市规划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河流干流两岸500m、高速公路1000m范围内等敏感区的洗煤工程,入洗能力小于60万吨的,要坚决予以关停,撤除设施,恢复地貌;入洗能力大于60万吨的,要制定搬迁方案,在当地政府监督下实施限期搬迁。 5、在建工程(包括批大建小正在改造的)入洗能力小于60万吨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撤除设施、恢复地貌。入洗能力大于60万吨的,也要立即停止建设,报请市清理整顿办公室进行复核,不能通过复核的撤除设施、恢复地貌,通过复核的,补办审批手续。 6、所有运行的洗煤工程(列入今年淘汰方案的除外),都要合理布局,规整贮煤场地,控制占地面积,场内原、精煤堆场设置,原那么上应不大于15天生产量的堆放面积。要在主导风向、敏感厂界处建设挡风抑尘网,配套洒水装置,堆煤高度不得超过挡风抑尘网,厂界四周要植树,防噪防尘。要完善洗煤工艺流程,合理配置洗煤水循环、煤泥浓缩、压滤、浮选等设施,设置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地面应硬化处理。但凡于2023年7月底不能到达上述要求的洗煤企业,都要一律强制实施停产治理。 7、此次清理整顿中,凡未申报的企业和工程,一经查出,要强制关闭。但凡被责令停产补办审批手续,停产进行治理,停产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拟建、在建工程被责令停止建设的企业,在清理整顿中擅自生产和建设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处分上限,给予经济处分。 8、按国家、省里的产业政策要求,鼓励煤矿、焦化企业配套建设洗煤工程,原那么上不再新批独立的洗煤工程。确需新建、改扩建洗煤工程的,要本着关小上大的原那么,在保存工程中进行内部产能整合和容量置换,原那么上不再扩大现有规模。所有新、改扩建洗煤工程由市环保部门审批,不管规模大小,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一律不再进行洗煤工程的审批。 五、进度安排 本次清理整顿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类整顿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主要任务,一是市、县、区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于5月31日前,完成我市洗煤行业第一批企业淘汰任务;二是下达停止生产、限期治理决定及补办手续要求,检查、催促推进清理整顿工作;三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催促敏感区内企业制定搬迁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主要任务是由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考核验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遗留问题,提出后续的工作要求,继续完善、稳固清理整顿工作的各项成果。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及各有关企业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洗煤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将对逾期未能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环保不作为责任。 内容总结 (1)洗煤厂环境治理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洗煤行业开展迅速,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做出了积极奉献 (2)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洗煤工程的用地和选址审批工作 (3)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