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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市安监局肖
健康
局长
全市
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肖健康局长在全市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部署全市烟花爆竹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肖健康指出:秀山县“2023.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暴露我市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深层次问题和产生原因:
(一)受历史传统的影响。秀山县、XX县区等一些乡村烟花爆竹生产历史悠久,生产工艺简单,局部群众对烟花爆竹的特殊感情难以割舍,加之过年、过节、婚丧嫁娶放鞭炮习俗的日益浓厚,使烟花爆竹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有相当大的市场需求。例如洪安镇大纸厂村从明朝开始就生产烟花爆竹,至今已有200年历史。
(二)经济落后的制约。由于一些农村信息闭塞、资金短缺,大局部农民又无其他技能,而具有烟花爆竹传统生产乡镇的农民大局部都有一手祖传的烟花爆竹制造手艺,投资小,见效快,如两响的生产设备缺乏300元,引线的生产设备缺乏200元。于是非法生产几乎成为局部乡镇农民的生财之道。
(三)利益驱动。在农村,一个家庭依赖土地生存收入很低,有相当多的县年人均收入缺乏202300元,而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旺季时,一两个月便能收入2022元到6000元。虽然生产中屡有伤亡事故,公安机关也严厉打击,但由于巨大利益诱惑,一些农民仍然冒着生命危险,顽固地坚持非法生产。
(四)非法生产有其一定的市场。目前烟花爆竹市场需求量逐年增大,合法生产企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在广阔农村地区,群众只要听响声,不计平安,不愿购置价格高的产品。这种供需矛盾的产生为非法生产创造了市场条件。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本钱低,加上偷漏各种税费,销售价格低也可以赢得利润,在市场上很有竞争力。这也是非法生产得以生存的主要因素。
(五)烟花爆竹原材料容易购得。烟花爆竹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大局部为市场上容易购得的普通化工原材料,如高氯酸钾、硫磺、合金粉、硝酸钾等,在市场上可以随便买卖,为非法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烟花爆竹生产行业是传统产业,从业人员大都是农民,往往只是小学和初中文化,生产往往是靠传统经验,缺乏平安意识,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七)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网给予非法生产以庇护。局部基层组织不发挥作用,村干部遇事推卸责任,认为生产鞭炮是开展地方经济,不仅不协助查禁,还暗中保护。在处理非法生产者时个别干部、党员,包括一些领导同志都出面说情。受这种思想影响和干扰,对违法人员往往不能用足法律,因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的专业村,非法生产发生爆炸事故后,一家有难,多家支援,自行处理,从不报告有关部门。
(八)监管主体职责不到位,“打非〞配合不力。国务院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第五条规定:公安部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监管主体职责不到位,致使“打非〞配合不力,互相推诿,形成不了合力。
(九)举报机制未建立。由于非法生产窝点隐蔽性强,点多面广,各级平安监管部门难于监管。举报机制未建立的情况下,打非难度大。致使“打非〞家底不清,情况不明。
(十)宣传不够,“打非〞大气候未形成。由于宣传不到位,老百姓认识不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危害性,特别在传统地区,男女老少齐上阵,成了谋生的手段。
会上,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地毯式拉网大排查,列出重点。各区县(自治县)要把管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了解“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清查建档、登记成册(近年来的事故情况),分别列出重灾乡镇、村社,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签定责任书,挂牌督办集中整治。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定责任书(制定专门的考核方法),挂牌督办的重点地区,限期三月内摘帽子(制定验收方法)。
(三)把各级打非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平安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重点落实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打非工作平安监管责任。
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行由区县人民政府区(县)长负总责,实行“四大家〞区县级领导(带分管、联系部门)分片包重点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社组一包到底。用“一盯一〞的方法把措施落实到基层,宁可越位,不可缺位。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总责,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定一名党政领导具体负责,其余党政领导分片包村,具体方法:
一是乡镇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整治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每季度至少研究分析一次重点整治工作,每年听取专题汇报不少于4次;
二是逐级落实责任。实行乡镇党政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包组。并逐级签订责任书。
三是要把重点整治纳入综合治理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并作为平安生产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把整治各阶段的目标分解细化,制订出各个阶段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是在重点整治中,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对从业人员发现一个取消3年当地各种政府帮扶政策(如:低保、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和子女入学学费减免等),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老板(组织者)一律送劳教处理,发现为其提供场所的一律严惩。
(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平安意识。各区县、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舆论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明电精神传到达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从业单位和重点监管对象。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真正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憾作用,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使广阔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不默许,并且主动抵抗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提高全民平安意识。特别是各级教育部门、学校更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平安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学校要研究具体方法,加强管理,禁止学生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各镇乡要强化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良好气氛。
一是向村组干部进行宣传,使他们成为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的中坚力量。
二是向中小学生宣传,坚持每学期为中小学生上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的法制课,坚持将平安生产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和考试内容,使他们从小认识私造烟花爆竹的危害,从小远离拒绝非法烟花爆竹,并成为向家庭宣传的重要力量。
三是向妇女宣传,使她们成为拒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进入家庭的第一道防线。
四是向社会宣传,书写固定长期标语,办展板、墙报宣传,新闻、电视宣传等。总之,运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工具大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声势。
五是印发非法烟花爆竹宣传手册和奖励举报宣传单页,做到每个家庭一册。
六是继续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对从事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要落实乡镇、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和家庭组成“四位一体〞帮教措施。
(五)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区县(自治县)“打非〞联席会议每季度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通报各地“打非〞工作情况,交流推介各乡镇“打非〞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印发烟花爆竹“打非〞平安工作简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六)标准经营行为,严肃市场经营秩序。一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必须取得安监部门的许可;二是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三是印刷企业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签和包装的,必须报烟花爆竹报工商局备案,不得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者提供包装品,但凡向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提供包装品的一经查实,撤消工商营业执照。四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五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六是鼓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网点采用销售配送制度。批发经营单位必须从合法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建立健全销售台帐,登记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去向,确保零售单位烟花爆竹的供应。零售经营单位必须从当地合法的批发公司进货,并与批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明确经营的品种和数量,不得从其它渠道进货;对所有零售门店的招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明确零售门店储存数量,严禁超量储存和非法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处,坚决取缔打击一处。
(七)严肃监管执法,加大打非力度。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提供原材料,以及收购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企业、个人)以及半成品加工的,均视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以及超量储存、非法储存和经营三无产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因查处、打击不力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和曝光。要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努力实现烟花爆竹平安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八)建立举报和明查暗访制度。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过程中,各乡镇、居委会实行明查暗访,并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气氛。对于举报内容、举报 ,各乡镇、居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制成传单,印发到每户人家,向社会公布举报 、举报 ,认真受理、审查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必须落实202300元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九)落实打非人财物以及打非装备。为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落到实处,区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专门资金,购置必要的设施(烟花爆竹检测仪)、设备及车辆,落实办公场地,解决打非工作费用。备配烟花爆竹检测仪的费用由市平安专项资金补贴30%,区县政府自筹70%。
(十)建立监控网络。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反弹的严峻形势,各乡镇政府要立即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非法生产的乡村、农户家庭作坊及非法经营严重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端掉生产窝点,取缔非法经营,切实消除平安隐患。对重点乡镇、重点人员都要重点监控,落实一盯一的措施,建立非法生产人员档案。决不允许平安监管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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