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docx
下载文档

ID:1511029

大小:15.19KB

页数:11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互联网 广告 出台
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   互联网的广告新规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天,工商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方法正式出台,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一方法早在一年前就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足见相关部门对其审慎。广告是互联网最根底的商业模式,占据互联网行业收入的半壁江山。这一方法对互联网广告方方面面的规那么进行了明确,对广告主、广告平台有更严格的要求,不少互联网常见问题的解决有了参考准绳。这一方法的出台,将对整个互联网行业造成深远影响。   1、电商平台各种推广属于广告   按照规定,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时,“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在此之前,电商平台的广告一直未被监管部门提及,甚至未被大多数网民知道。在淘宝、京东等平台的“掌柜热卖〞、“HOT〞、 “商品〞等标注无论在法律层面上还是在公众一般认知层面上,都是属于广告,然而现在并未明确标注为“广告〞。   在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方法出台之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结果页面中的推广信息,例如“掌柜热卖〞广告,将被纳入广告范畴管理。除此之外,电商平台还有许多形式的广告,比方爱淘宝页面、热卖单品;再比方京东搜索结果页面的商家;还有一些平台的站内搜索功能,比方58转转的“精准推广〞效劳。这些原来书面上不叫“广告〞名称各异的推广信息同样会被纳入广告法范畴,电商平台可能需要调整期展示样式,并加强对广告的审核。广告是淘宝等非自营电商平台的核心商业模式,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方法将对电商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2、社交网络需要标注广告信息   腾讯Q1财报显示,广告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3%至人民币47.01亿元,这块业务是仅次于游戏的现金牛业务,足见广告在社交平台上的重要性。腾讯广告除了腾讯网和腾讯视频等媒体业务之外,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同样有大量的广告。其中一些属于展示广告,还有一些属于原生广告,即与非广告内容样式相似的广告,例如微博的“热门话题〞其中的推广信息。在新的管理方法出台之后,社交平台的广告必须明确标识,并按照广告法对广告进行审核。   3、搜索引擎推广效劳属广告   方法规定,“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一直备受争议的“搜索推广〞是不是广告有了答案,在此之前,搜索推广效劳被认定为信息检索技术效劳,并不受广告法约束,许多人对此持有不同看法,例如知名意见领袖魏武挥老师。现在,搜索引擎中的推广效劳除了会受到该方法约束之外,还属于广告法管理范畴。   今年上半年网信办调查结果出来之后,百度、360、搜狗等各大搜索引擎均已在付费搜索内容上标识“商业推广〞字样以进行明显区分,并且信息审核质量也有了较大提升。新的管理方法明确界定搜索推广属于广告之后,“推广〞字样必须更改为“广告〞,搜索引擎企业还需加大广告审核力度以防止违反广告法和暂行方法,估计会有更多广告主和广告内容会被百度置之门外了,短期内收入还会有所影响。   4、禁止条款影响多个行业   新方法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以下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   (二)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三)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还有,“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   这几条规定一下影响了不少行业,解决了之前互联网上常见的一些争端。浏览器拦截、过滤和覆盖网站广告已被明确禁止,一些主打广告过滤功能的浏览器和插件,恐怕得连夜修改功能或开会讨论转型。第二点那么有望解决电信运营商被用户诟病比较大的问题,即流量劫持广告,去年底今日头条、腾讯等六家公司发布联合声明,呼吁抵抗流量劫持问题,巨头们都无奈的问题有望靠这个方法解决。第三点那么对刷微信阅读、网站流量这类“刷〞的行为进行了约束。最后一点那么影响了邮箱运营平台,不能在用户邮件内容中插入广告,而这是许多邮箱运营平台现在的常见广告模式,所谓内容关联广告。   5、原生广告优势依然存在   移动互联网时代,因为 屏幕太小,能展示的广告十分有限,因此融入到搜索结果中、信息流内容中、新闻资讯中的“原生广告〞就很受欢迎:它们不占 位置,与非广告内容看上去很像,很容易吸引用户点击,转化率更高。现在,几乎所有广告平台都有原生广告。新的管理方法要求明确区分广告内容,会不会影响原生广告呢当然会,标志之后用户点击前就会犹豫了,转化率会有折扣。不过原生广告在展示样式上还是可以接近整体,网易新闻客户端等平台的原生广告现在就已经有“广告〞标志,效果依然很好,原生光会被影响,但优势还是会保存。   6、弹窗效果将大打折扣   新的管理方法规定:   “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这简直是大快人心,许多传统网站,尤其是门户网站会弹出全屏广告,必须停留几秒才自动关闭,有的还有个“关闭〞按钮,你点击之后却会进入广告页面,这类广告以后是不能继续了,用户可以随时关闭。腾讯QQ的mini窗、360平安助手的弹出窗口这类广告形式是否会被影响还要看相关方解释,毕竟这些可算是内容而不是广告。这条规定会让许多网站会变得干净许多。   总的来说,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方法会让许多行业受到较大影响,能做什么广告,广告怎么展示,都必须符合新的标准,这会加大审核本钱,并且广告主会少很多。而且施行的最初阶段,还会有一个磨合过程,互联网平台需要完善审核团队、修改广告功能、下线违规广告、改进广告制度等等,这是很痛苦的。所以说,这个方法会给互联网行业带来阵痛。不过,长期来看,却是利好,只有标准互联网广告,才能保障用户体验、防止恶性竞争、鼓励创新创意,加固广告这一互联网的基石。   具体方法内容如下: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方法   (2023年7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标准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方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效劳的商业广告。   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   (一)推销商品或者效劳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二)推销商品或者效劳的电子邮件广告;   (三)推销商品或者效劳的付费搜索广告;   (四)推销商品或者效劳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   (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效劳的商业广告。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开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五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效劳,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效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第六条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效劳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七条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第八条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第九条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之间在互联网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条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主发布互联网广告需具备的主体身份、行政许可、引证内容等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广告主可以通过自设网站或者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广告,也可以委托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发布广告。   互联网广告主委托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发布广告,修改广告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可以被确认的方式通知为其提供效劳的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   第十一条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揭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   第十二条互联网广揭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互联网广揭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互联网广揭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配备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有条件的还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广告的审查。   第十三条互联网广告可以以程序化购置广告的方式,通过广告需求方平台、媒介方平台以及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等所提供的信息整合、数据分析等效劳进行有针对性地发布。   通过程序化购置广告方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清晰标明广告来源。   第十四条广告需求方平台是指整合广告主需求,为广告主提供发布效劳的广告主效劳平台。广告需求方平台的经营者是互联网广揭发布者、广告经营者。   媒介方平台是指整合媒介方资源,为媒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提供程序化的广告分配和筛选的媒介效劳平台。   广告信息交换平台是提供数据交换、分析匹配、交易结算等效劳的数据处理平台。   第十五条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的成员,在订立互联网广告合同时,应当查验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成员,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违法广告,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六条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   (二)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三)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第十七条未参与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仅为互联网广告提供信息效劳的互联网信息效劳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利用其信息效劳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第十八条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由广揭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广揭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对广告主自行发布的违法广告实施行政处分,由广告主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广告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的有关当事人,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