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技术质量验收协议.docx
下载文档

ID:1511012

大小:9.49KB

页数:7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技术 质量 验收 协议
技术质量验收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电动车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动车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型号: 6-dzm-10(12v12ah 10hr)。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6-dzm-10:长(152±2).宽(98±2).高(97±2).参考重量(4.25±0.05)。 1.4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 2.蓄电池的使用: 2.1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3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36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44.1±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41.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也可采用脉冲方式充电,充电最大电流不大于2.2a;比较高电压不超过44.5v) 2.2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立马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验收内容: 3.1.1外观: a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b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c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3.1.2性能: a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b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c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电压31.5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检验方法: 3.2.13.1.1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某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仔细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以3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3.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 使用天数(某月计)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放电时间 110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 35~55 km 30~50 km 20~40 km 15~35 km 使用天数(某月计)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450天 放电时间 120 min 110 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 40~60 km 35~55 km 30~50km 20~40km 15~35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比较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4.2.3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1)“普通铅酸型”和“代胶体环保型”出厂某个月;使用12个月。(2)“代胶体环保型”出厂18个月;使用某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a/电池出厂8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