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西坡镇国有资产管理控制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平安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西坡镇本级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那么:(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西坡财政所是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申报,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申报,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第2页共15页(四)负责本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办理,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五)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六)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七)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七条西坡镇人民政府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方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平安完整;(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