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企业
社会保险
制度
意见
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苏政发[20x]40号)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各类企业中实施统一的以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包括根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在内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保)。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市各类企业(含新办单位,下同)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应统一参加城保。从发文之日起,全市停止办理上述单位和人员农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业务。
二、有关规定
1、20x年至202223年为统一各类企业社会保险制度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各类企业中已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的职工和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含新职工),应逐步纳入城保,均按20x年30%以上、202223年60%以上的要求实施过渡,到202223年全面实行城保。
2、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核定,最低不低于我市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对缴费基数下限,20x年度将维持不变。
3、参保险种。原那么上按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险种参保。对确有困难的企业(政策规定必须参加五项保险的除外),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后,可先参加根本养老、工伤二项险种,并逐步过渡到五项险种。
4、原参加农保的人员参加城保后,其农保和城保的转移衔接方法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劳社险[20x]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各地实际层层分解指标,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广泛宣传,扎实加以推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细化实施细那么,按照有关规定在缴费基数、参保险种等方面从严核定。市政府将对此项工作实行考核奖励,具体方法另行明确。
四、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五、本意见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